中評社香港12月31日電(記者 黃博寧編譯報道)日韓兩國政府代表針對慰安婦問題在28日達成協議。日方對慰安婦罪行公開致歉,並將撥款協助韓國成立支援慰安婦的基金會;日揆安倍晉三並致電韓國總統朴槿惠,表示誠心謝罪並表達反省。
《韓國時報》發表社論稱,本次協議完全沒有徵詢當年慰安婦的意見,韓政府做法會給第三國家“以價碼換人權”的印象,完全是二流政府的作為。社論還批評,韓國政府沒有吸取歷史教訓,先前有過的賠款雖然對韓國經濟起飛有貢獻,但也放縱日本政府對殖民期間暴行的視而不見。
文章編譯如下:
日韓兩國關於慰安婦的協議是不道德、違背歷史教訓的,政府的真正意義是什麼也有疑問。的確,協議對安倍原來提出的方案是進步,可這值得朴槿惠過去三年的大呼小叫嗎?
這破壞了兩個原則。第一,是受害者。所有的倖存慰安婦都反對這一協議,因為協議不包括日本政府承認法律責任。韓國之於日本的上風在於,它代表受害慰安婦向日本要求誠摯的道歉和適當的賠償。而慰安婦通過民間團體代表,把交易稱為是外交勾結的“出賣”。
政府根本就沒有徵詢當事者的意見,就自貶成收費“中介”,淪為在隨意闡釋的民主中,以大多數人利益為名,忽略少數和無權勢人的無情官僚機器。
人權的原則也被衝擊。這是安倍第一次直接道歉承認,其前任曾經強迫韓國女性當妓女,侵犯其人權和女性權利。該問題應該在全球性的舞台,如聯合國處理。
作為協議的一部份,據稱韓國政府同意不在國際場合提出慰安婦問題。用10億日元成立前慰安婦基金會,會讓第三國認為韓國是用高價碼交換包括其公民在內的人權問題。這種舉動只適用於二流政府,韓國永遠不應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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