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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銘謙。(中評社 張嘉文攝) |
中評社台北10月7日電(記者 張嘉文)“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就“憲法”法庭宣告死刑限縮適用,邀請相關單位進行報告。“法務部長”鄭銘謙表示,雖然“憲法”法庭做出相關判決,但“法務部”仍要求檢察官對於重大暴力犯罪應嚴謹蒐證、加強論告,審酌個案犯罪情節。
鄭銘謙說,若屬於可能判處死刑的重大暴力犯罪,應依“憲法”判決意旨,審酌犯罪動機是否出於蓄意連續殺人或無差別殺人,犯罪手段是否以極端凌虐或同時造成多人死亡方式,犯罪結果是否對老弱婦孺為之等綜合判斷,必要時仍會向法院具體求處死刑,以嚇阻暴力犯罪。
鄭銘謙強調,雖然“憲法”法庭宣告死刑制度合憲,但對判處及執行死刑附加實體及程序上的限制,“法務部”基於依法行政,尊重“憲法”判決結果。“憲法”法庭判決宣告前,“法務部”已籌組應變小組,研議各種判決結果可能,判決宣告後,立即啟動相關應變機制,並檢視主管相關法規,將持續落實嚴懲暴力犯罪、保護犯罪被害人的工作,以求人權保障及社會正義。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邀請“司法院”代理秘書長黃麟倫、“法務部長”鄭銘謙等率所屬相關單位列席,就“憲法”法庭113年度憲判字第8號判決宣示相關法令之檢討與修正”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鄭銘謙提到,9月30日已將37件死刑案件卷全數檢送“最高檢察署”,“最高檢”將嚴格審核是否有“憲法”法庭所指示的實體及程序瑕疵,“檢察總長”將儘速決定是否提起非常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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