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法務部長鄭銘謙(右)。(中評社 張嘉文攝) |
該委員會召委、藍委吳宗憲質詢時,請謝龍介幫忙代班主持維持委員會秩序。
吳宗憲提到,大法官是解釋“憲法”,但現在大法官卻在判決中創造很多規定要求人民遵守,令人不能理解。
吳宗憲接著問,37名聲請“釋憲”的死刑犯若非常上訴成功,退到一般法院,如果法官不羈押,被告有可能會回到社會,“法務部”有無應對?鄭銘謙說,羈押權屬於法院,如果法院真的不押人,將抗告,並用科技監控、定期查訪等機制來監控。
但吳宗憲認為科技監控只能知道被告人在哪裡,但不能知道他在做什麼?有可能回家殺媽媽。
吳宗憲套布袋戲的用語“殺生是為護生、斬業不斬人”,大家不是喜歡殺生,但為了保護眾生必須執行死刑,這也是為何社會那麼支持死刑的存在,因為有太多血淋淋的例子,所以有些學者有另一套理論,但不應扣其他人是“嗜殺”的帽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