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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綠委尤美女:綠版監督條例符合太陽花精神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4-02 01:05:29


尤美女。(中評社 吳政峯攝)
  中評社台北4月2日電(記者 吳政峯)民進黨“立法院”黨團1日公布黨版的兩岸監督條例草案“協議監督流程圖”,草案全文下週出爐。對此,曾任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民進黨“立委”尤美女1日說,民進黨團版本草案,符合太陽花運動後,民間版本所提出“公民能參與、資訊要公開、人權有保障、政府有義務、“國會”能監督”等五大精神。草案也具備“彈性”要素,簡單的協議如果沒有爭議,“立法院”可讓它儘速審查過關。若是複雜的兩岸協議、影響人民權益甚大,“大家若要來爭辯,還是可以爭辯。”

  民進黨團版兩岸監督條例草案一波三折,先後出現三種版本。第一種版本是3月31日版本,包含,“國會”“限期審查”,以及審查逾期未完成,“自動生效”設計。

  第二種版本是,4月1日上午10時版本,未見“自動生效”設計。在談判中階段、在談判後階段,均加入“協議草案之審查,應於90日內完成。逾期未完成,逕付院會議決”等語。

  第三種版本是,4月1日上午10時30分,民進黨團召開記者會,定調民進黨版兩岸監督條例草案,草案版本也未見“自動生效”設計,但與10時的前一版本不同是,僅有在談判中階段,加入“協議草案之審查,應於90日內完成。逾期未完成,逕付院會議決”等語。在談判後階段,則沒有“協議草案之審查,應於90日內完成。逾期未完成,逕付院會議決”等語。

  對此,尤美女受訪說,4月1日民進黨團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國會”監督分為三個階段,包括,談判前階段、談判中階段、談判後階段。在談判前階段,行政部門提出談判的計劃給“立法院”。“立法院”此時可以加註一些意見給行政部門。

  她表示,在談判中階段,兩岸的行政部門若談出眉目,行政部門向“立法院”提出協議報告,讓台灣人民知道談判的內容。這時候,“立法院”對於協議,必須逐條審查與逐案審查,“立法院”也可提出不同的意見,或是修改。由於兩岸協議有時會對台灣產業造成影響,“立法院”也會舉辦公聽會、聽證會、說明會,並對於簽訂協議而受衝擊的廠商,擬訂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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