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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凡:建議同步設立跨行政區劃的人民檢察院
http://www.CRNTT.com   2017-03-11 16:13:42


劉凡發言(中評社 徐夢溪攝)
  中評社北京3月11日電(中評社報道組)全國政協委員、全國政協港澳台僑委員會副主任、民革中央副主席劉凡就構建完整的跨行政區劃人民法院體系在兩會上進行發言。

  劉凡表示,設立跨行政區劃的人民法院,是此輪司法體制改革工作中的一個亮點,對於解決多年來困擾我國司法審判中出現的地方保護主義問題具有重要的意義。我們高度贊同中央關於設立跨行政區劃人民法院的決定。

  在調研中我們也發現,目前的改革措施還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一是地方設置的案件跨行政區劃管轄範圍仍局限在省級內部,不僅難以增進法院審判的獨立性,而且在管轄上叠床架屋,司法機關更顯臃腫。二是目前最高人民法院設置巡回法庭的制度設計,案件受理與職能分工未改,只有訴訟地點的變化,沒有審級設置的突破,可能導致最高人民法院內部司法決策差異增大。這與通過設立跨行政區劃人民法院,破除地方保護主義藩籬、解決“特殊案件”的“主客場”問題和專業性較強案件集中審理問題,實現司法權的國家屬性的改革目標,還有一定距離。

  劉凡指出,我國幅員遼闊,人口衆多,案件數量巨大且逐年上升,法官基數較大,不可能像一些中小國家那樣實行全部法官由最高行政長官或最高權力機關任命。通過設置跨行政區劃法院,徹底解決一些案件的“主客場”問題,是司法體制改革應當努力的方向。當前司法體制改革已推進到“深水區”,跨行政區劃人民法院改革須在體制上取得新的突破。中央應進一步明確“構建與行政區劃適當分離、審級科學合理、適合我國國情的、完整的跨行政區劃人民法院體系”的目標導向,推進對“特殊案件”和專業性較強案件的集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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