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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關係與法治基礎"為主題的分組論壇現場 (中評社 徐夢溪攝) |
中評社哈爾濱8月20日電(記者 徐夢溪)第五屆兩岸和平發展法學論壇今日進行到第二日,舉行以“兩岸關係與法治基礎”為主題的分組論壇。專家從兩岸關係法治化進程中的制度框架、行政程序法、“中華民國憲法”的增修和一中內涵、兩岸關係中的中華傳統文化基礎、兩岸關係中的共識問題、兩岸協議的法律定位與監督等方面進行深入探討,並提出多項建議。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叢文勝表示,台灣地區領導人蔡英文上台後,始終以各種方式掩飾其拒不承認“九二共識”的實質,並以維持兩岸現狀為幌子,遵循其民進黨的台獨黨綱,行分裂國家之實。這種背景下,強化兩岸關係的法治規範,就是要發揮在兩岸關係中有拘束力的法治手段,依法定位和維護兩岸關係來之不易的和平發展現狀,依法制約台灣當局的“台獨”分裂國家行徑,依法將兩岸關係納入以“九二共識”為基礎的合作共贏的法治軌道。
高雄大學法學院教授張永明表示,行政權是國家的根本,馴服行政權的絕佳手段,是將人民置於行政程序的中心位置。在兩岸人民未來交流中,經貿與人員的往來最為主要。因此,人民會對兩岸行政機關的職權行使方式有深刻感受,若要讓兩岸人民能持久和平交流,就必須要建立可長治久安之法治基礎,因此,行政程序法是引導兩岸走向福國利民共同道路的重要基石。
杭州師範大學教授範忠信認為,海峽兩岸關係是政治關係,但也可以視為“文化關係”。傳統文化作為兩岸雙方的最大“共同語言”或“共同興趣愛好”,至今並沒有在處理兩岸關係問題時發揮其應有的作用。這一文化上的“中國”或“中華”因素的適當運用,也許是兩岸關係中的最大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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