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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開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台港澳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李曉兵。(中評社資料圖) |
中評社香港12月29日電(記者 張心怡)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於27日作出《關於批准〈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關於在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設立口岸實施“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的決定》。會後,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兼香港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與有關負責人就《合作安排》召開新聞發佈會,並回答媒體提問。
南開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台港澳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李曉兵接受中評社記者採訪時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此決定,實際上是為這項決定的合憲性、合法性、合理性作權威性肯定和備述。在“一地兩檢”這個問題上,香港絕不能錯過這班車,更不能畫地為牢。他亦認為,“一地兩檢”方案的順利解決、落地,為實踐“一國兩制”走向更大成功增添了信心,因此,應該要用發展的眼光看待“一國兩制”,要用創造性的實踐去實施《基本法》。
李曉兵說,“一地兩檢”方案通過此種方式得到解決,是探索到了香港特區與內地互動發展中所遇到難題的合理解決辦法。在發展中遇到的難題,我們都應該通過努力找到合理合法渠道,讓這些問題通過適當的途徑得到解決。既要遵守法律的規定也要理解法律的精神,不要因為誤解法律而片面、機械地去適用法律,造成憲制難題,甚至影響發展。
“‘一地兩檢’的‘三步走’中的第三步,則要依靠香港立法會的具體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為特區立法機構制定具體的條例、文件提供了法律依據。”李曉兵談到,全國人大常委會作為國家最高權力機關的常設機構作出此決定,實際上是為這項決定的合憲性、合法性、合理性作權威性肯定和備述,也是在發展《基本法》適用性的實踐,并澄清一些問題,將討論“一地兩檢”方案中的一些偏頗認識和誤解進行解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