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題:“抗衡或平衡?一個舊瓶裝新酒的德國印太準則” 作者:蔡裕明(台灣),實踐大學高雄校區博雅學部副教授
德國的印太戰略將使得德國“為塑造印度-太平洋地區的國際秩序做出積極貢獻”。正如新聞聲明中援引德國外交部長馬斯(Heiko Maas)所言,“印太地區是決定未來基於規則的國際秩序形態的地方。我們希望幫助塑造此種秩序,使之建立在規則和國際合作的基礎上,而不是建立在強者的法律之上”。換句話來說。德國希冀在美國與中國的競逐上,能夠扮演平衡者(balancer)的角色,建立一個平等的多極體系。
前言
全球有近一半的人口居住在太平洋與印度洋周邊。近幾年來,中國、印度與東協國家在經濟上快速發展,印太地區也已擁有全球GDP的40%,並且隨著經濟帶動政治實力,印太地區的國際政治地位也相形提高。隨著美國與中國從關稅戰、貿易戰、科技戰到數據安全之競逐,印太地區可說是已成為21世紀國際秩序的關鍵。
現任歐盟輪值主席國、歐洲最大經濟體德國於9月2日發佈《印度-太平洋政策準則》(Indo-Pacific Guidelines, 以下簡稱印太準則),成為繼法國之後正式對印度太平洋地區採取戰略的第二個歐洲國家。柏林的《印太準則》更為強調海上安全合作、人權普世價值、基於規則的自由貿易以及德國在印太地區經濟夥伴的多元化,避免德國單方面依賴特定國家。德國也將德國區域信息中心(Regional German Information Centre)設在新加坡,將有助於在印大地區基於事實的信息傳播。
德國自身評估,由於歐洲和印度太平洋地區之經濟,已藉由全球供應鏈緊密相連,使得現今印太地區的地緣政治權力結構改變將直接影響到德國。倘若印太地區的衝突將對從德國到歐亞大陸之安全與穩定產生不利影響,勢將影響德國對外政策與經貿發展。
一、德國印太戰略中的“利基策略”
對於安全的現實主義理解反應美國在冷戰期間的地緣政治立場,並持續作為當代美國安全議題的基本指南。正如第一次與第二次世界大戰在政治現實主義的旗幟下,對於人性有更為深層的理解,並將其外推到國家作為國際行為者以及結構性的權力制約。這種以“國家為中心”(state-centric)的國際事務觀認為,全球體系的無政府結構背後有一個霍布斯(Thomas Hobbes)式的“自然狀態”。對於霍布斯而言,這種狀態的特點是缺乏約束。倘若沒有更高的主權者主導的體系,那麼人類社會仍將限於“所有人對所有人的戰爭”之中。由於缺乏調解交戰各方的決定性能力,確保國家生存的唯一途徑乃是權力的最大化,並強調“零和”與犧牲其他國家的利益作為代價。於是說,第二次世界大戰末期,當美國對於日本廣島與長崎丟擲核彈,可被視為冷戰的“起手勢”,也就是對當時還是美國盟友前蘇聯發出警示,美國已是全球新興強國,更為重要的是,華府有意願且有能力按照自身的構想規劃國際秩序。而當中國逐漸崛起之後,北京也展現具有能力與意願塑造對於自身有利的國際格局。
在現實主義的國際關係當中,“極”是特定的因果概念:有多少大國能夠平衡能力最強的其他國家(兩極),就被認為是決定體系穩定的因素。於是,德國的印太戰略更可被視試圖成為國際體系“一極”的利基戰略(niche strategy)。利基策略原是在商業和行銷社群中廣泛討論的行銷策略,指的是避免在市場上與強大競爭者發生正面衝突而受到大型企業的狙擊,於是選擇被大企業所忽略、力量較為薄弱並有利益作為目標市場的營銷策略。
為使得利基戰略能夠獲致成功,國家會與利基市場的國家建立良好關係,就如同利基市場的參與者與客戶一樣:滿足這些國家之需求,並不同於其他國家之做法。在這情況下,國家需要提供更好的公共財來克服全球化所帶來的普遍標準與服務效率問題。倘若能夠提供更好的服務與公共財,便能夠贏得這些國家的支持。
德國與歐盟國家已認識到印太地區的重要性,並且認知到印太地區的地緣政治權力結構勢將影響德國乃至於歐盟國家。柏林在中美緊張局勢和中印僵局的背景下提出其印太戰略,表示在該地區的安全問題上發表意見,無論美國的印太戰略亦或者美日印澳“亞洲小北約”的“四方對話”主張,透露出印太地區的重要性。且德國在中國外長王毅訪問德國後的第二天提出《印太準則》,也間接透露出柏林將重新評估對中國政策,使得原本德國與中國的關係一直以經濟與貿易作為核心,但現在則將涵蓋地緣政治的利益。
於是說,德國《印太準則》的“利基策略”重點,強調貿易、投資與發展援助的多邊外交,並對印太地區提供經驗與專業知識,強化武器出口管制與軍備控制,參與集體安全措施並協助聯合國執行決議。
二、德國印太準則的內容與要旨
德國印太戰略之重點與覆蓋範圍不同於美國的印太戰略,而與美國的印太戰略相較,德國的《印太準則》顯得較為溫和與多元。川普政府將地緣政治與權力競逐置於優先的地位,持續強化以美國為中心的軸幅(hub-and-spoke)聯盟與防衛體系,發展新的聯合作戰概念,突破“反介入破/區域拒止”。但德國則發揮更為審慎的作用,以免損害長期以來所期望的投資談判。德國的《印太準則》指出,中國是一個新興大國以及地區大國,已讓國際秩序之規範受到質疑,但仍願進一步談判自由貿易協定。德國的《印太準則》主軸並非在於“反中”,更在於對中國有著更為持平的立場,並不同於美國的做法。
首先,德國《印太準則》建議與印太地區建立更為廣泛的安全合作與經濟夥伴關係的多樣化,以避免單方面的依賴。其次,德國印太戰略將尋求與新加坡、澳洲、日本和南韓進行更多的國防和網絡安全合作,以及與“夥伴國家”(partner countries)合作進行數位化轉型,例如5G等,並擴大區域的基礎設施倡議。
再者,柏林還建議與環孟加拉灣多部門技術與經濟合作倡議(Bay of Bengal Initiative for Multi-Sectoral Technical and Economic Cooperation,BIMSTEC),在商業和海上安全以及災害風險管理領域展開對話,並且要與印太地區的合作夥伴努力維護基於規則的秩序。為此,德國將印度與日本合作推動聯合國安理會的改革。在南海問題上,柏林方面明確表明對於維護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所保障之海空航行自由此一基本原則的承諾。在沒有明確將南海緊張局勢歸咎於特定國家情況下,並試圖增加歐洲在這個地區的軍事與非軍事存在並加深區域關係,這將有助於建立更為自由且更為開放的印度與太平洋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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