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反分裂法》實施20年來體現了法律理論與法律實踐相統一,為打擊和懲治“台獨”分裂勢力提供法律利器。
《反分裂法》是中國特色法律體系在維護國家主權、統一、領土完整領域法律理論創建的重大成就。20年來,每一次“台獨”分裂勢力或外部勢力發動挑釁,《反分裂法》的內涵、意義與觸法後果,都在兩岸乃至國際輿論得到一次又一次地充分討論,在每一次輿論討論過程中,《反分裂法》的法律理論內涵也得到一次又一次地豐富拓展。法律的權威和生命在於實施。進入新時代,應對台灣問題新變化、新風險,大陸方面堅定立法初心、運用法治思維、完善法律解釋、創新執法實踐,《反分裂法》的法律實踐也在近年來得到全方位豐富和發展。
從“反獨遏獨”到“打獨懲獨”,《反分裂法》的法律實踐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一是在軍事上,大陸依據《反分裂法》第八條持續推進軍事鬥爭準備,以圍島軍演、戰備警巡等有力措施震懾、懲戒分裂勢力,防範和化解台海重大風險;二是在司法與執法上,“兩高三部”2024年5月出台《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這是大陸首次依據《反分裂法》制定司法意見,隨後對“台獨”頑固分子發起立案偵查,啟動懲“獨”執法程序;三是在行政上,國台辦發表多批次“台獨”頑固分子及關聯機構制裁清單,並結合實際情況對與“台獨”劃清界限的清單實體撤銷制裁;四是在教育上,反“獨”促統教育深入人心,“台灣當歸”、“中國一點也不能少”的呼聲響徹九州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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