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反分裂法》實施20年來體現了國內法效力與國際法效力相統一,在百年變局中維護了國家主權、安全與核心利益。
台灣問題是中國內政,但台灣問題的產生和演變與外部因素、國際環境密切相關,一中原則是國際社會通行準則、具有國際法意義,外部勢力縱容和支持“台獨”分裂主張、“台獨”分裂勢力在海外滋長和流竄,對國家核心利益造成長期重大威脅。與此同時,在兩岸尚未完全統一的特殊狀態下,大陸方面制定的法律需要在台灣地區內部發揮效力,也面臨一定現實障礙。在上述背景下,《反分裂法》20年來統籌國內法和國際法效力,對內維護一個中國框架、對外維護一個中國原則,主要體現在兩個層面:
一是《反分裂法》在台灣社會形成了“台獨不可能”的主流民意,對“台獨”分裂勢力造成巨大壓力和遏制力,挫敗了島內多起法理“台獨”圖謀,如2008年“入聯公投”失敗、2018年“正名公投”失敗、2020年民進黨“立委”自行撤案要求刪除“國家統一前”表述的議案;二是《反分裂法》在國際社會形成了“紅線不可碰”的強烈認知,從中國領導人多次親自向外方深入耐心做工作,到中國政府堅決反制外部勢力涉台錯誤行徑,一中原則經受住風雨考驗,一中政策“空虛化”不利趨勢得到遏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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