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尊重憲法、維護憲法權威也是堅持“一國”原則的必然要求。我們經常講,要正確認識和把握“一國”和“兩制”的關係,“一國”是“兩制”的前提和基礎。這從憲法角度很好理解。在特區談“兩制”很多人明白,“兩制”存在明顯差異大家也很清楚,“兩制”不同體現在很多方面,比如香港和內地處於不同的法域,兩地的法律制度、法律體系就很不相同,有各自的終審法院,但為什麼我們屬於同一個國家呢?原因在於我們擁有共同的憲法,兩地不同的法律制度共同的上位法是國家憲法。不論香港和內地的具體法律制度多麼的不同,只要它們共同的、上位的憲法制度保持了統一,那就堅持了“一國”原則,否則怎麼稱得上是“一國”。
第三,一個不容回避、值得重視的問題是,“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出現了一些問題和挑戰,根本原因在於有人是不能正確對待國家憲法、不能正確認識和處理憲法和基本法的關係,甚至有人故意排斥和否定國家憲法在特區的效力與權威。回歸以來,香港社會存在較為嚴重的不尊重憲法,甚至否定憲法的言行。有人不承認中央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有人排斥抗拒內地主張“本土主義”,近幾年,香港一些人發起的所謂城邦運動、分離運動、自治運動,乃至“五區公投”和“公民提名”、衝擊解放軍軍營、“占領中環”、“港獨”活動等違法行為;有人把憲法和《基本法》視為平起平坐;有人企圖以《基本法》架空和取代憲法,提出“小憲法”的說法;還有人故意製造憲法和《基本法》的對立,說什麼講憲法就會毀滅《基本法》;在人大釋法問題上、在政改問題上,一些人不能正確認識人大作為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憲法地位,不接受人大的憲制權力,不能正確認識人大決定的憲制地位。
香港2017年行政長官普選的政改方案沒有得到通過原因很多,但根本症結在於香港社會缺乏憲法認同。除此之外,香港社會一些人以各種借口反對《基本法》第 23 條立法,本質也是源於否定、排拒單一制國家的地區承擔的維護國家安全的憲法義務。可以看到,香港社會出現的種種困擾“一國兩制”實踐、挑戰《基本法》憲制法律地位、干擾甚至破壞《基本法》的順利實施的各種亂象的根本原因在於無視憲法、架空憲法。中央強調“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的權威”、“嚴格按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正是對“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和《基本法》實施經驗教訓的深刻總結。
第四,準確實施香港《基本法》,必須把香港《基本法》放在憲法的框架下來全面把握和理解;有效運行香港特別行政區制度,也必須把它放在憲法所規定的國家治理體系中來把握。香港有人認為,我愛中國,但愛的是歷史文化概念上的中國,是地理意義的中國,不愛政治法律意義上的中國。這個說法言下之意就是不接受、不認可憲法所規定的國家治理體系,問題是,如果沒有憲法所規定的國家治理體系,何來“一國兩制”政策、何來特別行政區、何來特別行政區制度、何來《基本法》?香港社會一些人明目張膽地反對中國的政黨制度,反對內地實行的社會主義制度,從憲法角度看這個問題不難解決,因為黨的執政地位、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是憲法所規定的,如果你尊重和維護憲法,對國家的政黨制度和內地的社會主義制度就必須認可和尊重,這就像內地要尊重香港實行的資本主義制度和政策一樣,都是憲法所要求的。“兩制”互相尊重,就是遵守憲法。因為兩個制度並存正是憲法所包容、所保障的。破壞憲法的這一精神,就是破壞自身存在的基礎,毫無疑問將危及自身這“一制”的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