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可成為東西方民主觀念與制度競爭交流平台
中評社記者:您認為香港如何才能發展出一套,與西方選舉制度和內地選舉制度都不同的港式優質民主制度?有香港特色的民主制度應該具備哪些要素和特點?
田飛龍:香港民主制度的基本原則是由“一國兩制”和基本法奠定的。港英政府在殖民統治的絕大部分時間內實行總督獨裁統治,沒有民主發展的基本規劃,即便是1980年代後啟動的“代議制民主”改革,也是急功近利的“撤退布置”以及安插效忠港英的華人代理人而已。但港英的“民主撤退”與香港反對派的“民主抗共”產生了重要的勾連與共鳴,造成了香港民主運動的“不忠誠基因”,不僅對回歸後香港民主發展造成嚴重干擾和破壞,更是毒害了香港青少年的民主觀念與國家認同。香港選舉制度改革貫徹“愛國者治港”,就是要為香港民主奠定真正堅實和具原則性的制度前提,使香港民主落實於合法及有序的理性範疇。
香港民主必須尊重“一國”前提,而其中包含著社會主義體制架構和因素。香港民主不能危害國家安全,不能反對黨的領導,否則就會游離於中國統一的憲法秩序而造成顛覆性後果,佔中和修例風波證明了這一點。香港民主又不同於內地的社會主義民主,其基本原則與西方民主存在共通性。這是香港民主的規定性,也是“一國兩制”的約束性。故香港民主必然是中西之間的混合形態,是香港特色的民主政制模式。無論是“一國一制”方向的民主改造,還是完全西化的民主運動,都不符合香港民主的規定性與本性。
香港特色的民主制度應當具有如下要素:其一,嚴格的地方民主定位,不能對標獨立政治體的民主標準;其二,愛國的前提,即“愛國者治港”作為民主發展的黃金法則與紅線,偏離這一紅線的民主訴求是不正當的,且可能具有顛覆性,香港過往的民主歷史已有明證;其三,法治的前提,即香港民主必須在憲法與基本法構成的特區憲制秩序內展開,不能以顛覆性方法反噬這一憲制秩序;其四,多元性特征,即香港民主需要反映社會階層與利益的多元性,引導和塑造愛國前提下的香港多元社會的政治發展;其五,反對外部干預,即香港民主應當與外部勢力嚴格切割,不作外部勢力的代理人,不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其六,全球化角色,即香港民主在保障愛國者治港與自治主體性的條件下,應當延續其國際聯繫和國際開放性、自由度,以及面向全球化的基本制度和安排,為國家的全球化戰略提供恰當的支持力量。
香港民主作為“一國兩制”制度實驗的有效組成部分,不僅可以對西方民主的民粹化和撕裂化提供某種補救方案,也可對內地的社會主義民主的政治開放和參與實踐提供先行試點的參考意義,成為東西方民主觀念與制度競爭交流的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