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淩晨,湖南永州市東安縣法院在其官方微博公布“法官被指醉酒致休庭”事件的最新進展:決定報請縣大常委會免去魏凱揚蘆洪市法庭副庭長職務,對其違紀問題進一步立案審查。
在此之前,11月6日下午,東安縣法院官方微博回應微博爆料稱,該院黨組已經關注并高度重視,已安排紀檢組迅速開展調查,調查處理結果將第一時間向社會公布。
從6日下午“關注”“迅速調查”,到7日公布調查和處理結果,確實當得起“迅速”二字。報請免職、立案審查也是較為嚴厲的處罰,應該有利於恢複法庭權威,并以儆效尤。這顯示出了該法院對輿情的響應速度。
但另外一個時間節點同樣不可忽略。據官方調查確認,魏凱揚醉酒一事發生在2017年8月22日,迄今已兩月有餘。人們難免好奇的是,在這麼長的時間裡,官方對此事是否知情?若知情,為何遲遲未調查處理?若不知情,則有關部門又有失察之嫌。
中央八項規定出台已有五年,各地都出台過公職人員“禁酒令”。在許多地方,工作時間不飲酒已經成為大家自覺遵循的規則。法官醉酒事件一出,“禁酒令”在當地的實施效果就打了問號。
相對其他機構,法庭更應該是莊重肅穆的場合。相對其他人員,法官更應該注意儀表舉止。即使沒有三令五申,開庭之前不能飲酒也是常識。因為法官不僅代表自己,更代表法律的尊嚴。正因法庭、法官具有特別的重要性,法官醉酒才會引起輿論大嘩。
依常理推斷,法官醉酒無論在哪裡都算一件“大新聞”。所以有理由追問,這樁大新聞剛發生時,在這家法院乃至整個縣城有沒有引起什麼反響?如果大家都沒把它當成嚴重的事,那就更值得深思了。
現在的“迅速調查”“迅速處理”固然算亡羊補牢,但有點晚了。千裡之堤潰於蟻穴,公職人員隊伍的風氣建設,必須從一點一滴做起。當錯誤的事情發生時,越早處理越有效果。
從這件事我們也看到,現在許多地方部門對網絡輿情都比較重視,響應也比較快。但最好的輿情應對方式,還是有問題主動發現、主動解決,不讓它發展成輿論風波。(來源:澎湃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