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認同兩岸同屬一個中國,兩岸雙方就能開展對話,協商解決兩岸同胞關心的問題。 |
中評社香港10月13日電/全國台灣研究會副秘書長嚴峻研究員在中評智庫基金會主辦的《中國評論》月刊9月號發表專文《兩岸“平等協商,共議統一”相關問題探析》,作者認為:共十九大報告已經明確指出當前對台工作的主要任務是“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而要保證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其基本前提就是必須堅決反對與遏制“台獨”,因為“台獨”分裂活動必定破壞兩岸和平與發展。因此,我們要站在有利於全體中國人民利益的高度,站在努力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的高度,來看待反對“台獨”與促進和平統一的歷史任務。在這個工作上,我們要在“1.2重要講話”這一“新時代對台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指引下,⑭以“不畏浮雲遮望眼,衹緣身在最高層”的高度與氣度,⑮把“反對‘台獨’”與“促進統一”更加有機地結合起來,使二者更好地相輔相成,從而保障兩岸關係穩步和平發展,祖國和平統一進程不斷開拓前行。文章內容如下:
習近平總書記在今年1月2日紀念《告台灣同胞書》發表40周年的重要講話(以下簡稱“1.2重要講話”),全文緊扣“和平統一”這個關鍵詞,並特別指出“和平統一,是平等協商、共議統一”。“平等協商、共議統一”這八個字最早出現於汪道涵先生1998年10月在上海以大陸海協會會長身份,與時任台灣海基會會長的辜振甫先生會談時提出的“86字箴言”中。①“86字箴言”後經《人民日報》於1999年1月11日刊登,使其更具大陸對台政策宣示的性質。習近平總書記在今年“1.2重要講話”中表述這八個字,是以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的身份提出的,從而使“平等協商、共議統一”的政策權威性進一步提升。在兩岸“平等協商、共議統一”上,可能會遇到有關兩岸交往及協商的基礎、具體內容、主要障礙等問題,對這些問題的思考與探討有助於我們更加扎實地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同時反對與遏制“台獨”分裂活動。
一、兩岸交往與協商的基礎
兩岸進行對話協商應該要有個基礎或者前提,大陸方面對此一向重視。早在上世紀90年代初期,為解決兩岸因開放民眾往來而衍生的認證等諸多方面的問題,兩岸公權力部門認為進行雙方有關對話協商已是勢所必然(在“法統”問題難以取得雙方都滿意的解決之前先用“白手套”方式接觸溝通),當時大陸方面就鄭重提出兩岸對話協商必須要有個前提,即“一個中國原則”的前提,目的是確保兩岸這種協商是“一國之內的協商”,避免外界產生不必要的誤解。此後,“一個中國原則”,或者通俗平白一點講,“兩岸同屬一個中國”,是大陸方面一直堅持的兩岸協商基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