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31日電/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發布《“十四五”現代能源體系規劃》,要求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發電量比重提升至39%左右,推進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建設,支撐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如期實現。此前兩部門印發的《“十四五”新型儲能發展實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新型儲能由商業化初期步入規模化發展階段,具備大規模商業化應用條件。從有關規劃方案看,將新能源與新型儲能技術相互結合、共同發展,正成為推動現代能源體系建設的重要發力方向。
當下,國際形勢複雜嚴峻,俄烏衝突進一步導致油氣價格上漲,帶動全球煤炭需求增加,煤炭供需缺口或將進一步加大。為規避國際能源價格上漲導致國內能源消費成本上漲,亟需推進風電、太陽能發電的更大規模利用,以及新型儲能技術的同步提升。然而,新能源、新型儲能技術的發展仍受投資成本較高,大容量、長時間、跨季節調節的儲能技術尚未成熟及商業模式單一等問題的制約。下一步,需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完善相關市場機制建設。
近年來,我國風電、太陽能發電呈現迅猛發展態勢。但風電和太陽能發電存在不確定性,會給電力供需平衡帶來某些不穩定性。傳統電力系統依賴煤電靈活性改造、燃氣發電、調節性水電及抽水蓄能電站等應對這種不確定性,但我國“雙碳”目標及“貧油少氣”資源禀賦將制約煤電靈活性改造和燃氣發電發展空間,資源環境禀賦又限制了調節性水電站和抽水蓄能電站的開發規模。這使得以電化學儲能、電磁儲能和壓縮空氣儲能為代表的新型儲能技術,將成為未來清潔能源更大規模發展的必然選擇。
讓新型儲能技術為清潔能源更大規模發展提供關鍵支撐,需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第一,抓緊推進電網側儲能電站的容量電價機制。若能對規模化儲能在系統中發揮的調節作用予以更多重視,將會更好促進獨立儲能電站建設運營新的商業模式。
第二,設計反映新型儲能靈活性價值的價格機制。在現有峰穀分時電價的基礎上,設計新型儲能參與調峰、調頻等輔助服務價格機制。
第三,強化面向新能源開發配置儲能的激勵機制。目前,多地先後要求新能源電站配置5%至20%儲能,制定面向新能源開發配置儲能的激勵機制,有利於激發新型儲能發展,保障系統安全穩定運行。
第四,健全新型儲能開發、建設與應用多元化標準體系。新型儲能技術種類多、建設工藝差異性大,且應用場景複雜,需要建立涵蓋新型儲能基礎通用、規劃設計、設備試驗、施工驗收等領域的標準體系,並制定新型儲能安全相關標準及多元化應用技術標準。
第五,構建面向新型儲能的綠色金融體系。儲能發展的主要瓶頸是初始投資成本高、投資回收空間不明晰,需要建立更為合理、高效的商業模式。長遠來看,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等綠色金融體系的快速發展,既有利於激發新型儲能的市場活力,也能夠豐富新型儲能建設運營的商業模式。
(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鞠立偉、劉力(華北電力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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