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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中評社 張穎齊攝) |
中評社台北12月27日電(記者 張穎齊)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26日遭台北地檢署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圖利、公益侵占政治獻金、背信等罪起訴,求刑達28年6月。台北地院認為,已被羈押114天的柯文接無繼押的必要,將柯文哲等5名被告全數具保停押,民眾黨、柯粉小草歡欣鼓舞,終於盼到柯回家,儼然能滿血復活、絕地大反攻態勢,但是否能如願?還要看北檢抗告結果,且交保並非無罪,柯尚有說不清部分,全身而退有難度。
柯文哲遭收押達114天,在押過程中,北檢及特定媒體,大肆渲染、帶風向,摻雜有虛、有實的報導,柯文哲與民眾黨的社會公信力已然受重創。直到26日上午的起訴記者會一發布,求刑28年6月的驚人刑期,使得柯文哲看似完全無法翻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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