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邱毅認為柯文哲案在法院一審判決很大機率會是無罪。(中評社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12月27日電(記者 張嘉文)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台北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等四大案26日遭起訴,被求重刑28年半。前“立委”邱毅向中評社分析表示,台北地檢署端出的證據力非常薄弱,譬如最關鍵的沈慶京親自交付賄款給柯文哲新台幣1500萬,竟沒法指出明確的時間地點,代表檢方沒有直接證據可證明確有其事。
目前全案焦點在,檢方在起訴書直指柯文哲放寬京華城容積率,圖利威京集團新台幣121億,柯文哲分別收受210萬元及1500萬元賄賂。210萬元則是沈慶京利用7名人頭分別匯款30萬元至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另1500萬元則是現金交付。
邱毅說,從這些結果看來整起案件就是政治操作、司法追殺,接下來的關鍵就是在法院攻防,柯文哲方面只要找對會打官司的律師,要快狠準,這一局最後的結果很大機率是無罪。
邱毅也強調,檢方起訴後將重點放在柯文哲遭求重刑28年半,等於無期徒刑,就是想要塑造柯壞事幹盡的形象,要讓柯“社會性死亡”,接下來在法院也會用拖磨的方式來對待此案,因為官司時間一久,柯的形象就愈難復活,這就達到民進黨和賴清德當初要處理柯文哲的最終目的了。
邱毅接受中評社訪問時對此表示,柯文哲案就如之前馬英九被辦的三中案一樣,當時檢方也將馬英九形容犯後態度欠佳,要求處重刑,起訴書也多達700多頁,當時把馬英九塑造如江洋大盜、貪污重犯一樣,可是檢方起訴後經地方法院一審卻是無罪,目前尚在二審中。
邱毅認為,檢方起訴的證據在柯文哲案中更經不起考驗,譬如在圖利的部分,檢方把獎勵容積率的20%全部折算成是柯文哲圖利威京集團的金額,但在地方自治原則,只要符合法規程序,以及經過都審會集體決議,其實本來可能只能給15%,但最後給了20%,太高了,但並非獎勵容積率20%全都是不當圖利,否則以後地方政府都不用做都市更新了,因為不能有獎勵容積率,所以檢方所謂的柯文哲圖利廠商百億的金額是過度誇張與高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