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有人說,蔡英文拋出了“兩國論”,等於宣布了“台獨”,大陸應依據《反分裂國家法》第八條對其採取非和平手段予以打擊。您認為蔡英文拋出“兩國互不隸屬論”是否就等於她宣布了“台獨”?
王英津: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需要弄清什麼是宣布“台獨”。截至目前,大陸官方尚未在技術操作層面具體界定什麼是“台獨”、以及怎樣算是宣布“台獨”。作為學者,我個人的理解是這樣的:從所謂“兩國互不隸屬論”對兩岸政治關係定位的性質來說,無疑在“台獨”道路上又向前邁進了一大步,所以說,這個“互不隸屬論”是非常惡劣的“兩國論”。儘管其拋出“兩國論”與宣布“台獨”已非常接近,甚至只差“一步之遙”,但從性質、程序和結果上說,拋出“兩國論”與宣布“台獨”還是有所不同。前者仍停留在“論述”、政策宣示層面,而後者則進入“行動”、法理改變層面。通常理解,宣布“台獨”一般要經過台灣地區公權力部門的相關法律程序、再經過台灣地區民眾的公投確認,最後由台灣地區領導人依照公投結果作出宣布。這種情況,就是大陸絕不容忍的“修憲台獨”。
回顧當年陳水扁的“一邊一國論”,最後也停留在了政策層面——2007年陳水扁企圖通過推動“新憲公投”的途徑從法理上予以改變,但後來迫於大陸的威懾和島內各方的壓力,公投最後“胎死腹中”,致使兩岸有幸避免了一場戰爭。倘若“台獨”勢力將來通過“修憲”方式從法理上落實“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那問題的性質就截然不同。屆時大陸絕不會做出任何退讓,只有啟動《反分裂國家法》,對“台獨”勢力採取非和平手段予以沉重打擊。
據我觀察,蔡英文的“台獨”策略是,把一切“台獨”準備工作都做足,僅保留“中華民國”這一門簾,“屋子”裡面的政治設施全部更換,把該做的、能做的“台獨”工作全部做好。在她看來,只要不更改“國號”、公開宣布“台灣獨立”,大陸就沒有對台灣使用武力的理由。“剩餘的任務”就是等待時機,只要時機到來,就趁勢“獨立出去”。對此,大陸應保持高度戒備。
中評社:蔡英文在“雙十講話”中使用“中華民國台灣”、“中華民國台灣72年”等表述,這些表述是否表明其在“台獨”道路上更加狂奔?
王英津:首先,我們來看蔡英文當局的“中華民國台灣”論調。她在4700多字的“雙十講話”稿中,有3次提及“中華民國台灣”。其實,近幾年,蔡英文經常在重大場合使用“中華民國台灣”這一稱謂。那麼,蔡英文為何稱“中華民國”為“中華民國台灣”?其意圖是什麼?眾所周知,雖然“台獨”勢力杜撰出各種“台獨”理論和論述,但始終無法擺脫一個困境,那就是台灣與“中華民國”的關係,他們一方面要借殼“中華民國”,另一方面又要否定“中華民國”,圖謀“台灣法理獨立”。於是,蔡英文當局就將“中華民國”與“台灣”並列起來使用,須知,蔡英文當局強調的“中華民國台灣”與李登輝的“兩國論”、陳水扁的“一邊一國論”具有一脈相承性,它繼承了李登輝、陳水扁當局關於“中華民國台灣化”的“台獨”論述,進一步完成了“中華民國”台灣化的改造,在更大範圍和程度上實現了“中華民國”與“台灣”的“合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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