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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現場(中評社 束沐攝) |
孫亞夫指出,汪辜會談已經過去30年了,但它產生的重要意義包括重要作用仍不會磨滅。
第一,汪辜會談向世界發出明確信號:海峽兩岸的中國人正在改善彼此關係,通過協商解決問題。眾所周知,海協會和台灣海基會是兩岸雙方各自成立並授權代表本方進行接觸交往商談的民間團體,這是在兩岸政治分歧尚未解決而又需要協商解決問題情況下的一種特殊商談形式。兩會第一次舉行領導人會談,表明兩岸中國人有心通過談判推動兩岸關係發展,也標誌著當時兩岸協商談判的水平,受到海峽兩岸和國際社會廣泛關注,產生巨大影響。
第二,汪辜會談樹立了在一個中國原則基礎上進行平等協商的範例。汪辜會談舉行之前,兩會已達成各自以口頭方式表述“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這為兩會商談奠定了共同的政治基礎,也為會談的成功提供了必要條件。因此,會談雖然也遇到一些雙方政策差異帶來的影響,但總的來說比較平順。在達成“九二共識”的過程中,海基會對海協會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明確、執著態度有深刻的瞭解,因此在會談中沒有出現違背一個中國原則的言行。這為以後兩會在“九二共識”基礎上進行商談樹立了一個典範。
第三,汪辜會談營造了有利於兩岸經濟文化社會交往的氛圍。汪辜會談舉行時,兩岸隔絕狀態已結束5年多,經濟文化社會交往迅速展開,特別是經濟交流蓬勃發展。在兩會北京預備性磋商中,海協會爭取在會談性質中寫進了“經濟性”,這使得會談可以討論經濟交流問題。汪道涵在汪辜會談上圍繞兩岸經濟交流、科技文教交流的議題,提出了一系列積極主張和建議,尤其是表示應當把兩岸經濟交流合作放在兩岸關係的首要位置上。《汪辜會談共同協議》寫進了“雙方均認為應加強兩岸經濟交流,互補互利”,還寫進了經濟交流、能源資源開發與交流、文教科技交流的內容。這些都為兩岸經濟、文化交流產生了很大推動作用。兩岸公證書使用查證、兩岸掛號函件查詢補償兩項協議,解決了兩岸民眾關心的急迫問題,便利了兩岸民眾日常交往。
第四,汪辜會談開啟了兩會制度化協商。汪辜會談之前,兩會商談沒有約定規範。《兩會聯繫與會談制度協議》對會談、事務性協商作出常態性規劃,還設立緊急聯繫辦法和聯絡人,並為兩會會務人員因協議事由的往來便利提供協助。由此確立了兩會制度化協商及辦法,方便了兩會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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