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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三讀通過。(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1月20日電/中國國民黨團為《“憲法”訴訟法》攻防,函請“立法院”暫緩送出《選罷法》、《財劃法》兩修正案至“總統府”公布。面對地方罷免連署如火如荼展開,新版《選罷法》附身分證影本連署版本恐在2月1日罷免開跑日仍無法生效。民進黨籍“立委”譏國民黨機關算盡,最終“聰明反被聰明誤”,要設局卻搞毀自己。國民黨籍“立委”則強調,法令規定在2月1日才能啟動罷免,現在就開始連署就是違規偷跑。
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綠委在憲訴法新法公告前聲請暫時處分,外界關注“憲法”法庭是否接招,國民黨為避免選罷法、財劃法同時被“憲法”法庭凍結,才暫緩送案。然而,“憲法”法庭未宣布暫時處分結果,兩法就一直躺在“立院”,即便本周送出三讀法案,若後續“政院”又要覆議、“立院”表決、“總統”公告,時程算下來,選罷法修法直到2月1日罷免起始日,仍難趕上生效,部分遭點名罷免“立委”對此焦慮。
罷免程序分為兩階段,第一階段由原選舉區選舉人“提議”,門檻為原選區選舉人總數1%以上;第二階段“連署”的連署人數則要10%以上。若第一階段在新法正式生效前搶先送進“中選會”,連署到投票階段是否適用舊法?“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說,不針對假設性問題做不必要的評論或回應。
國民黨籍“立委”王鴻薇強調,目前仍要看憲訴法何時實施,不然選罷法送出去也是白送,而選罷法公告後就應適用新法。假設在2月1日立即成案的話,就坐實罷免連署違法偷跑,因此“就算晚公告,有偷跑也無法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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