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內政部”以“國籍法”制約陸配參政,施威全表示,兩岸關係特殊,所以才會訂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賴政府”不依可對應的法令處理兩岸議題,硬是套上“國籍法”,不免令人懷疑是運作“法理台獨”的起手式。
施威全說,“內政部”的相關宣示,決不是該部會單獨行為,而是“總統府”、“國安會”、陸委會層級所授意,民進黨政府堅持陸配參政一定要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已違反“憲法”與兩岸條例當中,以戶籍而不是國籍區分台灣人民與大陸人民的法制,這點有操作“兩國論”的痕跡,與賴清德“務實台獨”主張相符。
值得注意的是,施威全指出,“賴政府”雖然有意切割兩岸關係,卻也很謹慎避免直接觸碰到紅線,根據“國籍法”規定的是“外國人”,與大陸人民無涉,“賴政府”卻以“國籍法”規範陸配,並在解釋上玩起文字遊戲以“本國以外”稱呼,避免用“國籍法”通篇所稱的“外國”字眼,不敢白紙黑字說中國大陸是外國,是有經過縝密思考的做法。
施威全進一步說明,從2016年前蔡英文就職至今,民進黨立場已經從不講出“九二共識”四字的“九二會談精神”,走到了“不敢明說但實質的‘兩國論’”,企圖打造一個與中國大陸無關的“中華民國”,不同於《憲法》與《兩岸關係條例》規定的“中華民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