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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銀(香港)香港經濟與政策處主管王春新(中評資料圖) |
中評社香港7月7日電(作者 王春新)今年四月的《中銀經濟月刊》文章提到,香港雖然具備發展創科產業的一些必要條件,且在回歸後不遺餘力地加以推動,可惜始終欠缺實效,根本原因是缺少國際一流的創新環境。因為從國內外經驗看,創科產業的生存和發展,十分依賴於完善的創新環境、明確的發展目標和合理的分工協作等三大法寶,必須三寶齊出,方能真正激勵創新,創出佳績。其中創新環境乃是第一大法寶,對創科產業至關重要;未來香港要在科創產業上取得突破,首先必須打造國際一流的創新環境。
一、創新環境涵蓋八大要素
創新環境與營商環境有很大不同。營商環境主要針對貿易和投資,注重安全、方便和效益,是商業發展的重要基礎;創新環境主要針對創新經濟,重在激勵創新及推動成果應用,是創科產業發展的首要條件。創新環境主要由八大要素所組成,具體來看:
創新環境的第一項要素是創新思維和企業家精神。創新的本質是突破和創造,人類一切文明成果都是創新意識和創新思維的結晶。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惟創新者進,惟創新者強,惟創新者勝”的重要論斷,是對人類社會發展客觀規律的深刻認識和總結。矽穀作為世界最著名的創科中心,最重要的特質是顛覆固有思維的創新精神,創業者在這裡不斷創造新技術和新商業模式,催生出許多原創性的新興產業和具有世界影響力的科技巨頭。深圳作為中國最成功的經濟特區,創造出現代化發展史上的奇跡,根本原因就在於全市上下具備強烈的緊迫感和危機感,敢闖敢試,敢於冒險,產生了很多全國第一。由此可見,創新精神是創新環境的靈魂,也是創科產業發展的重要前提。
創新環境的第二項要素是正確可行的創新模式。從全球經驗看,推動創科產業存在兩種模式:一是在地自創模式,即以本國/本地自主創新為根本,在原始創新和技術開發等環節都立足於自己,如歐美、日本、韓國和深圳都是這種模式,雖需時較長,投入較大,但擁有自主技術產權,發展潛力無限。以深圳為例,近些年來主要採用在地自創模式,以華為為代表的高科技企業,長期堅持自主創新,創造專利和開發新產品,並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二是平台引進模式,即設立技術開發及產業化平台,希望引進先進國家和地區的先進技術和創新人才,發展本地創科產業,香港正是採用這個模式。但由於歐美各國對尖端科技看管極嚴,不會隨意拱手相讓,因而這一取巧走捷徑的模式,其實很難成功。創新模式是衡量創新環境優劣的重要分水嶺,也是創科產業能否真正取得突破的關鍵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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