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鎮強指出,香港的政府團隊主要分為兩級,第一級為問責團隊,包括局長及副局長,主要是負責對外解說工作及發揮公關功能;另外一級則是公務員團隊,以常任秘書長為首,掌握著政策局的實權和決定權。因此,局長和副局長在某些情況下或許是是“啞巴吃黃連”,因為政策的制定主要由他們背後的公務員團隊所負責,但在團隊工作積極性不高下,以致出現責任感不足,及未具備應有的主人翁意識。
其次,我們在第五波疫情之初得悉,當一位市民染疫後,需要分別致電數個不同部門的電話才能成功上報政府,以致錯失了本應是爭分奪秒的治療關鍵時機,亦令市民未能準確及時上報衛生署,導致港府的疫情統計數據有巨大誤差,染疫市民亦沒法及時得到醫治和照顧。
事實上,政府須“非常時期採用非常手段”,在疫情期間應成立一條抗疫專線或建立專責平台作應對,這在技術上是不難實現的,但特區政府的部門往往都是“各自為戰”。面對突如其來的疫情,部分公務員從未想過要打破既有條框和桎梏,他們只顧遵守著所謂的規矩、規範,令不同部門之間的效率被拖垮。他又強調,各個政府部門之間應有“命運共同體”的思維,否則各走各、各跑各,使得方向、速度、效率皆不相同的話,結果只會是拖垮自身,亦將拖慢社會向前邁進的步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