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才行政長官亦提到,所有這些恢復措施均不是零風險,世衞亦是這樣認為。在這情況下,最重要是管控好疫情和做好一切安全措施,包括我們已經向學校發出感染控制指引、做好個人衞生;在口罩方面,要佩戴緊貼和適合的口罩;環境方面,做好通風以及徹底清潔消毒。最重要的是建立一套良好的檢測和管控疫情系統。這正是我們推出快速抗原測試的原因。所以,整體來說,我們希望透過推出管控的措施,可以令復課有序的展開。基於本地數據,我們看見雖然零至九歲兒童的感染比率是4.2%(核酸檢測),低於其他年齡組別,但數據亦顯示如果感染新冠病毒,沒有接種疫苗出現重症的比例較接種了疫苗高出八倍;病發死亡率方面,接種了疫苗未見到有死亡個案,而沒有接種疫苗或未完成接種的病發死亡率為0.01%。我再次呼籲所有家長,盡快攜同未接種疫苗的子女,盡快接種,因為即使只接種了一劑,亦比沒有接種好。謝謝。
記者:三位,你們好。首先,就衞生署會(在同一上學日,全校教職員及學生陽性個案)達5%時介入,比率如何釐定,是根據甚麼科學指標而定的?剛才提及會參考該5%是否一些聚集的個案,是否意味若那5%的個案分散在不同班級,學校有機會繼續上課?第二,跟進早前很多調查顯示家長、學生表示不希望一下子恢復面授課堂,在現時的安排下,他們能否選擇繼續在家中上網課?最後,林太,資深傳媒人區家麟今早涉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被捕,林太你可能曾與他出席一些節目,你如何評論拘捕行動?很多傳媒人認為這對新聞自由構成威脅及造成寒蟬效應,你有何看法?
行政長官:我回答第三條問題,然後請兩位同事解答首兩條問題。第一,作為行政長官或任何非執法官員,都不應評論執法個案,我亦不會評論。每次被問及這些個案,我都只重申制度和法律。香港是法治社會,《香港國安法》的頒布當然要貫徹落實,以保障國家和香港的安全。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是我們法治社會一向重視的價值,我們亦會依循這些重要價值辦事。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受《基本法》保障,《基本法》第二十七條對各類個人享有的自由作出保障;《香港國安法》第四條亦特別列明保障國家安全的同時亦須維護受《基本法》保障的個人自由。這是我的回應。
現在先請衞生署署長繼續解釋當學校發現確診個案時的處理,然後請楊局長談談家長和學生的反應。
衞生署署長:多謝行政長官。我們以數值作比較可能大家會較易明白。一向以來當有不同的傳染病於學校發生,我們已有一套完整指引,涵蓋了很多不同的傳染病。比較接近新冠病毒,我們可用流感做例子。其實疫苗可預防疾病科學委員會以前已經制定(指引),若有流感類的病情在學校出現,甚麼時候要採取緊急介入行動,包括如果有死亡個案、如果有個案要入住深切治療部,第三個指標是,當有20%或以上學生,在學校受感染就要採取緊急介入措施。這是科學委員會當時的討論。就新冠病毒方面,我們有數個考慮:第一是其對學童的影響、第二是其傳播力,在學童之間與流感比較的情況。大家都知道Omicron的傳播力一定比流感高,這是第一點。第二點是傳播時造成的影響有多大。如果以流感類別的20%作為比較,因為今次納入教職員和學生,亦對比剛才提到零至九歲兒童的感染率在第五波疫情以來是大約4.2%(核酸檢測),而比較4.2%和20%,再考慮其傳播力等各方面因素,我們覺得採用5%這標準比較穩妥,這方面我們亦曾與專家討論,希望在警號出現時能及時介入。但我剛才已提到,我們有兩個呈報平台,一個由學校向我們呈報整體情況,第二是個別的師生如果檢測陽性後呈報給我們。我們亦會留意這些數據,如果有任何不尋常的信號出現,我們會提早介入。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