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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李家超3月19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立法會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發言。圖示李家超(第一排左九)發言後,與政務司司長陳國基(第一排左五)、財政司司長陳茂波(第一排左四)、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深大律師(第一排左七)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第一排左六),於立法會會議廳與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第一排左八)和立法會議員合照。(政府新聞處圖片) |
中評社香港3月30日電(記者 盧哲)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於2023年在《施政報告》表明,2024年內完成23條立法。2024年1月底,宣布就23條立法諮詢公眾30日;3月8日,《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刊憲,同日立法會首讀和召開法案委員會審議,連續開會至3月14日,最後草案於3月19日恢復二讀,同日三讀通過。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22日根據基本法第四十八條第三款簽署經立法會通過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條例》)。《條例》於23日刊憲生效。筆者觀察,這個快速而高效的過程中,隱藏了不少細節。
首先,籌備及審議期間的“特殊安排”。立法會首讀和召開法案委員會審議時,正值全國兩會召開。因香港許多議員身兼全國人大代表或全國政協委員,需要赴京開會,香港立法會過去多年已形成慣例,3月首兩周幾乎都不會安排大會或會議工作。今年原本立法會的公開議程亦顯示3月上旬無公開會議,但在草案公佈刊憲及首讀後,多位身兼代表及委員的立法會議員都特別從兩會請假,連夜飛回香港出席會議,並在當日會議結束後再飛回北京。雖舟車勞頓但重視程度可見一斑。
第二,審議過程體現高質高效。立法會主席梁君彥透露,在政府就維護國家安全立法進行公眾諮詢時,立法會就同時透過相關的小組委員會研究立法的政策事宜。當條例草案交付立法會首讀和二讀後,小組委員會便化身法案委員會,並隨即馬拉松式開會近50小時,在合理時間內對條例草案作全面的逐條審議。“雖然法案委員會的工作緊凑,但安排有條不紊,委員義無反顧地連日開會,廢寢忘餐地認真審議草案,務求令法例既能有效維護國家安全,又能保障市民的權利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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