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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屆港區全國人大代表、亞非法協香港區域仲裁中心主任、自由黨副主席陳曉峰(中評社 陸文煜攝) |
人大釋法合法、合情、合理且方法高明
中評社記者:去年底,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關於香港國安法第14條和第47條的解釋,乃首次對香港國安法作出解釋。您認為,人大釋法對於全面準確貫徹實施香港國安法、鞏固香港特區的法治建設有何意義?
陳曉峰: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本次釋法為香港法院提供了裁定國安法方面更精準、更清楚的法律理據,順應民意,得到了法律界的普遍支持,這正體現了“一國兩制”下香港特區的高度自治。我認為有兩點可以注意:
第一,釋法不僅是人大的權力,亦是責任,人大常委會此次釋法完全合法、合情、合理;
第二,此次釋法的方法非常高明,對“一國兩制”、對香港原有的法律基礎未造成任何負面的影響。釋法沒有對某個具體案件有直接或間接的介入,香港本地已進入司法程序的案件依舊由本地法院自行決定。值得注意,釋法可以介入,但並未介入,只不過是提醒香港特區有關司法機構,當前的問題已在國安法第14條和第47條早有成文,提醒立法原意和法官權限,這體現了對香港司法獨立、高度自治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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