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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高等法院,圖為台高院後方刑事大廈。(中評社 張穎齊攝) |
中評社台北9月3日電(記者 張穎齊)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率圖利案遭台北地檢署聲押,台北地方法院2日凌晨裁定無保請回。北檢3日表示,檢察官針對原裁定的不利認定已補強證據,傍晚5點提出抗告,請求轉呈台灣高等法院撤銷原裁定。台高院晚間7點回應,已收到抗告狀連同卷證資料,預計4日上午再編案號處理。
台北地院2日凌晨3點多以犯罪嫌疑不重大為由,讓柯文哲無保請回,北檢花了2天時間整理抗告理由,3日傍晚5點正式向北院提出抗告,針對原裁定的不利認定已補強證據,提給北院,北院也整完卷,將抗告書與卷證一並送交高院。
台高院晚間7點多表示,已收到北院的抗告卷證,會先交由值班法官閱卷,閱畢後再由合議庭一起評議決定,但閱卷通常很花時間,3日晚不會裁定。預計4日上午再編案號處理。
據了解,高院由值夜法官鍾雅蘭擔任受命法官,合議庭審判長為許泰誠,魏俊明擔任陪席法官,評議後將儘速裁定。
全案若經上級審台高院撤銷發回,北院須依分案規則,改由強處庭其餘法官重新審酌,屆時可能因見解不同,有機會改命柯文哲是重金交保、裁羈押禁見。如抗告無理由,上級審會直接駁回抗告聲請,維持原請回裁定確定。
北院強處庭共有5名法官,包括“霖股”朱家毅、“圓股”宋雲淳、“軒股”許峻彬、“果股”呂政燁,以及“淨股”陳采葳;5名法官工作重點在於,是否核發搜索票、監聽票供檢方辦理專案,又或是像柯文哲拒絕檢方偵訊時,負責處理聲請“提審”的這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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