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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以外10名被起訴人 遭求刑內容曝光
http://www.CRNTT.com   2024-12-26 15:35:15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中評社 鄭羿菲攝)
  中評社台北12月26日電(記者 張穎齊)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26日遭台北地檢署依涉犯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圖利、公益侵占政治獻金、背信等罪起訴,共遭求刑達28年6月。柯文哲相關4大案共起訴11人,除柯之外,其他10名被起訴人遭求刑內容也曝光。

  北檢26日上午舉行柯文哲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偵查終結記者會,由襄閱主任檢察官高一書發布說明。

  北檢認為,一、柯文哲涉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柯文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等4案,涉嫌收賄共1710萬元新台幣,加上侵占政治獻金及挪用基金會款項總達9371萬7885元的不法犯罪金流。共遭求刑達28年6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5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

  北檢一共起訴柯文哲、時任柯文哲財務長李文宗及其妹李文娟、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前台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前都委會執秘邵琇珮、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中國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及其助理吳順民、京華城監察人張志澄、會計師端木正等11人。

  二、李文宗部分,與柯文哲共同違背職務收受沈慶京的不法賄賂,更以木可公司名義侵占千萬政治獻金,犯後態度不佳,共被求處17年4個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

  三、沈慶京涉不法賄賂柯文哲、應曉薇等人圖得百億不法利益,共遭求處17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3300萬元、褫奪公權11年。

  四、應曉薇收受沈慶京不法賄賂達5250萬元,以及洗錢罪,為脫罪欲出境潛逃、不思悔改、惡性重大,共求處16年6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5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

  五、彭振聲違背法令圖財團百億不法利益,敗壞官箴,然犯後自知己過、坦承犯行,請依法減刑量處以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3年。

  六、黃景茂為官位攀附柯文哲,違背法令圖財團百億不法利益,未能思過悔改、犯後態度不佳,求處有期徒刑7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

  七、邵琇珮為仕途迎合柯文哲,違背法令圖財團百億不法利益,然終能坦承犯行,犯後態度為佳,請依法遞減至有期徒刑1年3月、緩刑2年。

  八、端木正虛偽登載出具不實查核報告,違背會計師專業操守、戕害政治獻金公眾監督機制,犯後態度不佳,請量處有期徒刑1年。

  九、吳順民、十、李文娟、十一、張志澄,則請求法院量處適當之刑。

  北檢也提到,本案偵查過程,發現被告柯文哲、彭振聲涉有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之1第1項財產來源不明罪嫌,另案偵辦。有關政治獻金募款過程,以折扣碼分潤是否涉及不法,另案偵辦。柯文哲遭告發於市長任內之其他案件,持續偵辦中。另也請求他國協助遣返柯文哲隨行秘書、被告許芷瑜。

  針對媒體揭露北檢辦案內容部分,北檢指出,本案偵辦過程中,疑有違反偵查不公開情事,已於9月9日主動簽分他案偵辦,並陸續傳喚相關撰稿記者到案說明,及採取適當偵查作為,此部分將持續偵辦。未來如發現有人員涉及不法,必依法嚴予究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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