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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中評社 俞敦平攝) |
中評社台北9月19日電(記者 俞敦平)全教總於記者會上譴責台“教育部”藉由“勘誤”進行實質修法,批評這種作法違反行政程序法規定,呼籲應重啟修法程序,保障教師與學生的權益,防止教育行政濫權,確保程序正義。。
全教總19日於台大校友會館召開“以勘誤偷渡修法全教總譴責‘教育部’恣意行政,要求回歸法治”記者會。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和全教總法務中心執行長林金財出席。
侯俊良指出,“教育部”在9月3日以“勘誤”名義,對今年4月17日修正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停聘、不續聘或資遣辦法》進行修正,尤其針對涉及校園霸凌調查程序的第58條。他痛批,“教育部”的“勘誤”行為並非僅限於字詞錯誤的更正,而是實質改變調查程序,違背法定程序,並要求“教育部”回歸法治,重啟正式的修法程序。
根據本次“教育部”提出的“勘誤”的第58條,勘誤後的文字為:“行為人同時包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工及學生之校園霸凌事件,學校應併案準用本辦法之規定調查,調查報告完成後,對學生應依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相關規定處理。”林金財表示,這項條文原是明定若校園霸凌事件為“復數行為人”,即行為人同時包括校長、教職員工或學生時的事件調查程序,結果勘誤後把“校長”兩字刪除,這已經涉及程序變更,應循行政程序法做修正。
侯俊良表示,依照法規制度,“勘誤”應僅限於修正錯字或與實質內容無關的技術性問題,但“教育部”此次的“勘誤”卻涉及實際程序的變更,尤其是第58條,該條文原本是為了整合校園霸凌與不當管教的調查程序,避免學校因為程序重疊而疲於奔命。然而,“教育部”在未經完整程序的情況下,以“勘誤”形式對調查程序做了重大修改,使這樣的行政作為顯得相當草率且不符程序正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