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 
最高法院:用好懲罰性賠償制度有力制止侵權
http://www.CRNTT.com   2024-02-23 01:00:20


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副庭長、一級高級法官周翔(中評社 李子寧攝)
  中評社北京2月23日電(記者 李子寧)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月22日舉行新聞發布會,最高人民法院相關代表介紹國家層面知識產權案件上訴審理機制運行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副庭長、一級高級法官周翔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最高法院知識產權法庭成立以來,不斷加大侵權損害賠償的力度,近幾年法庭判賠了多起判賠額度超過億元的案件,下一步,法庭將進一步貫徹嚴格保護這一司法理念,在每一個具體案件中努力查清案件的相關事實,敢用善用、用好用足懲罰性賠償這一制度,科學準確地計算侵權損害的賠償數額,讓這一賠償法律制度成為制止侵權的有力武器。

  有記者提問,前不久知識產權法庭審理的“蜜胺”發明專利及技術秘密案被評為了新時代推動法治進程2023年度的十大案件,其中入選理由提到,這是目前人民法院判賠最高的知識產權侵權案件。請問知識產權法庭在加大知識產權侵權賠償力度方面開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還將採取哪些措施?

  周翔表示,最高法院知識產權法庭成立以來,不斷加大侵權損害賠償的力度,包括您剛才提到的“蜜胺”案在內,近幾年法庭判賠了多起判賠額度超過億元的案件,具體介紹以下四方面的做法:

  一是樹立嚴格保護的司法理念。我們在許多案件中看到,權利人花費巨額投入研發的創新技術為其帶來了明顯的競爭優勢,比如說在“香蘭素”這起案件中,原告的“香蘭素”產品一度占據全球市場的60%。在您提到的“蜜胺”案件中,原告是全球生產“蜜胺”的最大的企業,它占據全球市場份額的20%。所以,對於侵權行為,必須判令足額的賠償才能有力加以制止。

  二是堅持以事實為依據。法庭在辦理具體案件過程中,始終堅持盡力查明權利人因侵權所遭受的損害、侵權人獲利或者是專利許可使用費,在此基礎上確定侵權損害賠償的數額。在您剛才提到的“蜜胺”案中,一審法院酌情判賠了1.3億的賠償數額,法庭在二審過程中進一步補充查明了相關事實,計算出被告在被訴侵權期間銷售蜜胺產品獲取的毛利率超過了2.8億元,法庭以此綜合考慮總體案情,最終對權利人主張的2.18億元賠償數額予以了全額支持。

  三是堅持以法律為准繩。法庭始終慎用法定賠償,主張要充分查清相關的事實,在此基礎上判決足額賠償。比如說在“香蘭素”案件中,一審法院適用了法定賠償,判賠了350萬元,法庭在二審中進一步補充查明了侵權損害賠償數額,最終判賠了1.59億元。此外,對於侵權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是實際控制人,能夠認定其與企業構成共同故意侵權的,要判定其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還有一種情況是,企業股東為了逃避侵權責任,惡意轉讓公司股權,以致公司難以賠償權利人的損失,對於以上兩種情況,法庭堅決判處相關自然人與被訴侵權的企業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或者是補充賠償責任,有力遏制這種侵權行為。 


【 第1頁 第2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 【打 印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