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說,北院這次羈押庭開庭前,法官還宣布為保護被告的防禦權,所以檢方抗告所提的新事證,不能作為二度羈押庭的考量範圍。所以兩次羈押庭的條件和情境應該是一樣的,但這次法官卻以“有滅證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來收押柯文哲,難道上次這些要件就不存在嗎?
林碩彥強調,司法應該要有公信力,秉持毋枉毋縱的精神讓人民能夠信任,而不是淪為政治工具,在沒有直接證據的情況下,光憑懷疑就把人給押起來,難道上次柯文哲被限制人身自由70小時還不夠嗎?這次一收押就是2個月,若最後證明柯無罪?那柯豈不是被白關了?
林碩彥透露,民眾黨中央目前對此還沒有進一步的指示或動員,但就他所知,多數小草都無法接受這樣的結果,所以未來只要黨中央號召,他和小草一定會義無反顧挺到底,絕對不會缺席,一定要為柯文哲討回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