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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批檢方斷章取義 趁休庭向媒體大吐苦水
http://www.CRNTT.com   2025-01-14 22:34:46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離開桃園地院。(中評社 盧誠輝攝)
 
  他質疑,檢察官的最大誤會是並未通篇看完2017年3月31日的會議紀錄是在處理什麼問題?當時許文龍說9公頃(鄭案係爭土地)的已經那入“二通”(林口特定區和工五工業區第二次通盤檢討)通過了,而按照“憲法法庭”的解釋,所謂的“通盤檢討”視同法律,對各級機關都有約束力,因此當時9公頃土地本來就可以自辦土地重劃申請,這是檢察官斷章取義。

  鄭文燦指出,那次會議是要處理其他的41公頃土地,許文龍當時是要跟桃市府討論工五擴大案,而不是討論華亞重劃案,所以才要專案報給“行政院”,免區段徵收,改採市地重劃。許當時會建議改採市地重劃的主因是,桃園航空城區段徵收遇到重大挑戰,許才會想改嘗試用市地重劃的方式看是否可行,所以那次會議是在討論其他的41公頃土地是否要專案呈報給“行政院”,該案若專報給“行政院”免區段徵收,因為幾乎沒有前例,困難度很高,因此就決定採區段徵收。

  鄭文燦說,綜觀全案有關9公頃的部分,只要引述到都市計劃農業區變更使用審議規範,就是要百分之百取得所有地主的同意,這個規定他在2017年1月和9月都有強調過,而這兩次會議也是另一被告廖俊松因來市府陳情而有參加的會議。他在1月的會議中就強調,要按照審議規範取得百分之百所有土地持有人的同意,若沒有百分之百就要改成“公辦”。9月7日的會議他也再次強調,衹有取得百分之百所有地主的同意,才能申請自辦市地重劃,他在這兩次會議中都已明確告知廖,市府的立場就是依法行政,桃市府並未放寬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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