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2月2日電/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審理二次金改和扁家洗錢案,”陳水扁批檢察官編故事起訴他,並指同是匯款海外,“檢察總長”提名人黃世銘當年可以不起訴興票案,扁案也應不構成洗錢。
中央社報道,特偵組去年12月24日起訴二次金改和扁家洗錢案。檢察官認為,陳水扁、吳淑珍夫婦在元大併復華金、國泰併世華銀行2案中,分向元大馬家、國泰索賄新台幣2.1億、4億,構成貪污,前“總統府副祕書長”馬永成則是收賄共犯;扁家在國泰世華保險室藏鉅款則涉洗錢。
台北地院是首度開準備庭,審判長周占春並未到庭指揮訴訟,由受命法官林柏泓單獨開庭。上午先傳訊馬永成、元大馬家父子3人等;下午則提訊在押的陳水扁開庭。法官最後諭知,陳水扁的部分,訂3月24日上午再開庭。
馬永成上午出庭否認犯罪,還批評特偵組放著國民黨龐大、不公不義黨產不查,硬把弱勢政黨向企業界的募款,扭曲成收賄,檢察官指他幫扁收賄,悖離事實,讓他相當遺憾。
下午開庭前,法官林柏泓特地花近10分鐘曉諭陳水扁,希望準備庭時儘量精簡、扼要說清對起訴的意見即可。但陳水扁仍1個人就講了2個多小時,法官提醒他時,扁還以“吃晚餐不重要,清白才重要”繼續講。
陳水扁對起訴內容一概否認,指起訴書“編故事”將他羅織成獄,他不敢相信經過10年司法改革,檢察官還能將“總統”法定職權無限上綱,把金控併購認定是“總統”職權;扁反譏檢察官,照起訴邏輯,難道“總統”關心過年民眾買不到火車票、八八風災時致電北市府調抽水機等,也是“總統”業務?
對檢方起訴他向國泰金控負責人蔡宏圖索賄,陳水扁強調,蔡宏圖是他大學同窗,在自己政治路上困難階段,蔡都資助他競選,單純政治獻金竟被特偵組當成收賄貪污,“檢察官簡直是莫須有的竹竿接菜刀 (台語)”。
被控洗錢部分,陳水扁表示,同樣是匯款海外,親民黨主席宋楚瑜的興票案,獲得當時台北地檢署檢察長、現在的“檢察總長”提名人黃世銘不起訴,他卻被冠上洗錢罪名,非常不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