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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利比亞城市班加西和艾季達比耶之間的一條公路上,利比亞政府軍車輛遭到空襲後燃燒爆炸。 |
中評社北京3月25日電(評論員 余永勝)自3月20日開始,以法英美為首的多國聯軍開始了對利比亞的軍事打擊,兩天之內空襲就進行了三輪。率先發動攻擊的法國已經表示,“空襲還將持續一段時間”。看來,初嘗“勝利”甜頭的多國聯軍,對軍事打擊利比亞正是意致昂然。
對於這樣的軍事行動,國際社會分歧很大。中俄等國均表示了“遺憾”,其實就是委婉地表示了“反對”態度,而日本則明確表示支持。至於阿拉伯國家,則呈分裂狀態,海灣國家大多積極支持甚至直接參與了空襲行動,而阿爾及利亞、叙利亞、蘇丹和也門等國則表示反對。
各方爭議的焦點是空襲是否符合國際法。我們不妨對此作一個梳理。此次聯軍行動的上方寶劍,是聯合國安理會于3月17日通過的1973號决議。這個决議授權相關國家和組織在利比亞設立禁飛區,除用于人道主義的飛行外,其餘飛行器一律不得升空。决議通過後,利比亞于18日宣布接受禁飛區决議,承諾立即停止所有軍事行動。
從道理上說,如果利比亞政府軍不再派飛機升空或者有挑起事端的迹象,各方就應相安無事,維持現狀。反之,如果利比亞政府軍違反禁飛區决議,相關國家則可以依據1973號决議,對其進行軍事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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