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蔡英文2016捲土重來,會不會採當年陳水扁模式推新決議文? |
中評社台北4月13日電(評論員 林淑玲)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日前主持任內第二次中國事務委員會,以“維持兩岸現狀”定調,不改模糊態度,未獲大陸正面回應。前民進黨主席許信良去年12月受訪時曾主張,面對新世界情勢,民進黨在兩岸議題上須有新論述。創黨大老洪奇昌日前也表示,期待民進黨表述“2016執政不追求台灣法理獨立”。民進黨終究是要面對“台獨”黨綱”等三大決議文問題。
無黨籍台北市長柯文哲3月底接受台灣中評社與新華社、央視等兩岸三家媒體專訪提出“一五新觀點”,強調“一個中國”不是問題,獲大陸肯定。蔡英文的“維持現狀說”與柯文哲的“一五新觀點”差距不在內容,而在於本質。柯文哲是個人,民進黨基本黨綱則揭櫫基本主張,“建立主權獨立自主的台灣共和國”,蔡英文的新論述與黨綱、決議文之間的落差必然被檢視。
民進黨1986年創黨以來,最主要的決議文有三項:1991年“建立主權獨立自主的台灣共和國”(“台獨”黨綱) 、1999年“台灣前途決議文”、2007年“正常國家決議文”。這三大決議文有如三座大山,要突破兩岸交流障礙首先要跨越這三座山。民進黨到目前為止看來是打算以說法、表態,取代對決議文的處理。以回應“台獨”黨綱”為例,民進黨的說法是後面的決議文取代前面,“台獨”黨綱”已被“台灣前途決議文”取代。但以這種說法,更獨的“正常國家決議文”也取代了“台灣前途決議文”。
民進黨2007年9月30年第十二屆第二次“全國黨員代表大會”所制定的“正常國家決議文”,開宗明義“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與中國互不隸屬,互不治理。”同時也強調“民主進步黨作為代表台灣人民確保獨立自主與追求民主正義的進步力量,應在‘“台獨”黨綱’與‘台灣前途決議文’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出‘正常國家決議文’,積極推動正名、制憲、加入聯合國、落實轉型正義與建立台灣主體性等作為,以實現台灣為正常‘國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