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1日電(作者 徐劍鋒)1947年2月28日在台灣發生的“二二八”事件,至今已經七十周年。這是一起沒有計劃、沒有預謀的突發事件,也是一起有很多民眾大規模參與的社會事件,同時又是一起有流血衝突的暴力事件。因此,儘管七十年過去,對岸的人們,仍然不時地提起這起事件,尤其是在大選中。歷史的塵埃似乎還未完全落定。今天,中國的發展面臨著“中等收入陷阱”、“塔西佗陷阱”、“修昔底徳陷阱”三大危險的考驗。作為生活在大陸的中國人,深刻地汲取七十年前台灣的這起事件的歷史教訓,對於正確處理兩岸關係、國際關係以及提高國內的社會治理能力,我想,都有著非常重要的啟益。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這是一句最早出自《尚書》的中國古話,大凡中國人都耳熟能詳。明代的張居正和中共第一代領導人毛澤東都曾經引述過這句話。所不同的是,前者意在諄諄告誡地方封疆大吏,務必高度注意和防範星火燎原的可怕事態。後者意在鼓舞對中國革命前途感到悲觀的黨內幹部,應當堅定必勝的革命信心。不管是前者還是後者,都深信這句古話所喻意的某種社會現象,即在一個矛盾和危機深刻積累的社會,猶如在一片乾燥的原野上,只要一點火星,就能形成燎原之勢。
台灣“二二八”事件的發生,就是一個星火燎原的過程。
這起事件的起因,不過是一起極其平常的例行的取締私煙的執法行動。1947年2月27日晚上,台北市專賣局查緝股職員傅學通等六人,接獲密報台北市延平路天馬茶房附近,有私煙出售,乃會同警察大隊警員四人,乘卡車前往查緝。多數煙販聞風而逃,而一個名叫林江邁的中年婦女因為身體不適、行動遲緩,沒有來得及跑掉,而被查緝人員抓住。林江邁是個寡婦,一家數口,全靠她賣煙度日。她的一部分賣煙的本錢還是向人家借來的。所以,當查緝人員要沒收她的煙和錢時,她緊緊抱住查緝人員苦苦哀求,最後幾乎跪下去說,如果全部沒收的話,她一家人就沒飯吃了,至少能把錢和專賣局製造的香煙還給她。儘管這樣哭著哀求,還有旁觀的人幫她說情,但幾個查緝員就是不答應,硬是強行把那些香煙拋入卡車裡。林江邁於是不顧一切,拼命地要奪回那些香煙,爭奪過程中竟然遭到一名查緝人員拿槍管毆打,以致她頭破血流,滿面是血,當場暈倒在地。當時站在她旁邊的小女兒嚇得哇的一聲哭了。見此情形,圍觀的民眾把這些查緝人員包圍起來。後者見勢不妙則分頭逃竄,其中一個名叫傅學通的人,在逃到永樂町永樂戲院時,情急中竟然朝追趕的人群開槍,打死了一個名叫陳文溪的人。事件的導火索由此點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