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1月20日電/陳水扁因龍潭案、陳敏薰案,被依貪污罪判刑確定。陳水扁不滿被稱為“貪污總統”,將透過扁辦在五都選後公布他八年“總統”任內,對民進黨及相關候選人共約新台幣十五億元的捐款名單。
聯合報報道,扁辦主任陳淞山昨天受訪表示,陳水扁在八年任期內捐款共十五億元,“如果是會貪污的人,他不可能捐出這麼多錢!”
扁案爆發後,陳水扁女兒陳幸妤曾公開發飆說:“蘇貞昌沒拿到錢嗎?謝長廷沒拿到錢嗎?陳菊在高雄沒拿到錢嗎?”直指黨內許多人、甚至天王級都曾收過陳水扁的捐助。
扁辦表示,已經整理好陳水扁八年“總統”任內政治捐助清冊,今天將先公布金額,五都選後再公布拿錢名單。
此外,針對攸關陳水扁是否構成犯罪的“總統法定職務權限”爭議,台灣法學會、台灣比較法學基金會與民間司改會三大本土法學社團,今天下午也將舉辦座談會,陳淞山將與台灣本土法界人士到場參與,並發表“重大基本看法”。
據了解,陳水扁會有這樣動作,是因為民進黨前“立委”郭正亮公開說,扁拿了那麼多政治獻金,都沒有轉交給民進黨,形同“背信”行為,讓陳水扁決定把曾拿過自己錢的名單,攤在陽光下。
民進黨“立委”蔡煌瑯昨天表示,他選南投縣長時,扁曾贊助一、兩百萬元競選經費,這是事實,沒什麼好“皮皮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