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2月27日電(記者 黃惠玟)第六次江陳會未能簽成兩岸投資保障協議,台灣“經濟部長”施顏祥今天上午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坦承,雙方在溝通過程中,對方確實有提出“促進雙方投資”的議題,由於台灣方面主張先簽投保協議,才使得這次協議無法簽成。他強調,台灣方面一定會堅持這個方向,並持續與對岸溝通,至於何時要簽成,則沒有時間表。
台灣海基會副秘書長高文誠則指出,江陳會原則上是1年舉行2次,如果沒有適合的議題,不會冒然舉行,也就是說,明年6月前若沒有適合議題,江陳七會時間會順延,兩會協商還是依制度化,彈性化方式處理。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上午邀請“經濟部”、“陸委會”等單位報告第六次江陳會談過程及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相關議題,國民黨“立委”盧嘉辰關切這次會議無法逹成兩岸投資保障協議,他指出,據了解,是中國大陸對協議名稱有意見,希望改成“兩岸促進投資協議”。
施顏祥則表示,兩岸投資保障協議主要是回到當時兩會在協商ECFA時,曾經有的保障台商投資的共識,這次會談時,對岸確實有提出“促進雙方投資”議題,然而台灣方面則認為,應該先談投資保障,由於雙方意見仍須溝通,因此這次沒有簽成,未來,台灣方面還是會堅持先談投資保障的方向,畢竟台灣在中國大陸的台商太多了。
民進黨“立委”黃偉哲則詢問第七次江陳會能否簽成兩岸投保協議?施顏祥則表示,協議涉及台商的權益問題,“經濟部”希望儘快逹成,不會為簽而簽,所以簽署沒有時間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