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27日電/中央日報網路報今天的社評說,媒體報導,有大陸首善之稱的陳光標先生要來台灣捐將近五億元新台幣給低收入戶,並和低收入戶代表在圓山大飯店圍爐。這個消息一出,立即在台灣掀起一陣波瀾。
有人批評陳光標先生高調行善,是沽名釣譽;有人批評陳光標先生是來統戰,完全不顧及台灣人民的尊嚴;當然也有人贊成,認為貧戶的生活不是一般人能了解,沒有人能代他們做決定。
陳光標先生高調行善,不是自今日始,在大陸也是一樣,同樣也有兩極化的看法。不過,陳光標先生自己對高調行善的做法也有解釋,他認為這樣做可以帶動風氣,而且在社會關注下,不可能假捐。陳光標先生這一次人還沒有到台灣,就已經透過媒體在台灣製造旋風,可以說是始終如一的高調。
社評說,我們認為,陳光標先生的裸捐行為值得肯定,但可能不了解台灣社會的性質,因此可能事半功倍,甚至於賠了夫人又折兵,非常划不來。事實上,台灣在這幾十年的發展過程中,社會上的關懷力量一直在成長,或許很少像陳光標先生這樣的人,但台灣最可貴的是有許許多多的小市民,用小額捐款來行善,就像去年受到外國表揚的陳樹菊女士。
此外,台灣各地遍佈慈善團體,大家耳熟能詳的例如慈濟功德會、紅十字會、家扶基金會等等。這些慈善團體事實上擔負了相當重要的社會福利功能,而且他們動員了為數甚多的志工投入社會公益活動,使台灣社會呈現一種異於大陸社會的公益模式。
台灣這種模式有其社會意義,因為這種組織的存在必須建立在某種程度的社會信任上。也就是說,社會大眾相信這樣的組織不僅運作更有效率,而且可以信任,不會把捐款拿去私用。然而在大陸社會,這種社會信任還沒有達到可以發展大型公益組織的程度。當然,大陸不是說沒有公益組織,而是沒有像台灣那樣的普遍。陳光標先生之所以傾向自己發錢給受捐助者,可能也是認為自己發錢最為實在,然而他並不了解台灣社會,以致於錯用了方法,也達不到他想要的目標。
社評說,我們也要建議陳光標,如果真有心到台灣捐款,不僅應該先了解台灣社會的現況,而且應該更細緻地安排捐款的方式。舉例來說,台灣各地有多少的低收入戶,如何能夠接觸到這些低收入戶,陳先生都應該找一個適合的公益組織來幫他了解情況並安排最適宜的方式。就像花蓮有三千多低收入戶,但陳先生只計劃花三百戶,如此一來,反而製造了一個令縣政府困擾的分配問題,最後只好婉謝陳先生的好意。
社評說,我們認為,捐錢高調或低調不是重點,而是要了解台灣社會的情況,同時方法要細緻。陳光標先生這一次尚未到台灣來就引起這麼多反響,也算是給他上了一堂課。不過,台灣社會是充滿愛心與寬容的,對於陳光標先生的愛心,我們仍然應該給予肯定與鼓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