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胡六點”對兩岸關係的歷史與現狀進行了客觀的描述,對兩岸關係的性質與定位進行了權威的論證,有力回應了兩岸理論界和政界在此問題上的討論和爭論。“胡六點”著重指出,“1949年以來,大陸和台灣儘管尚未統一,但不是中國領土和主權的分裂,而是上個世紀40年代中後期中國內戰遺留並延續的政治對立,這沒有改變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的事實”。這是對兩岸關係基本性質、基本定位和基本現狀的有力說明。其之所以值得重視,是因為在“統獨”問題十分尖銳,島內各種“台獨”分裂主張濫觴,因而不少人思想混亂的情況下,“胡六點”抓住歷史的真相、把握問題的實質、回歸爭議的原點,將自上個世紀40年代末所形成並延續的中國尚未統一狀態,精確地界定為中國內戰所造成的兩岸雙方的政治對立,而不是某些人所理解的兩岸對立是簡單的“統獨之爭”,也不是某些人理解的台灣問題是孤立的“回歸問題”等;而與此類似,某些人在界定“台獨”問題時將它說成是“二二八事件陰影造成的”等都是經不住歷史檢驗的片面觀點。所謂“政治對立”實際上是一個比“統獨之爭”或“回歸與反回歸”等在內涵上更大、在範疇上更寬的概念,它可以包括“統獨之爭”和“回歸與反回歸”,但又不僅僅限於此;它還包括其他很多內容,如兩岸的“法統之爭”、“制度之爭”和人心取向問題等等。按照這一思想思考和解讀兩岸問題,很多事情可以迎刃而解,我們與李登輝“兩國論”的鬥爭(當然背後還有所謂“制度之爭”),我們與陳水扁“一邊一國論”和“法理台獨”的鬥爭(背後也不排除存有制度對立和價值觀的因素),甚至我們與現在執政的馬英九當局在“一中各表”上的矛盾(當然背後有“民主化”問題),都可納入兩岸政治對立的範疇來理解,只不過它們是兩岸政治對立的不同表現形式。也正是按照這樣的思路來理解,我們對台灣問題和兩岸對立的起始、來由和演變,才可以看得更加清楚,進而對問題的性質和定位才可以有更加符合實際的判斷和說明。
第三,“胡六點”揭示了新形勢下兩岸關係的走向和出路。“胡六點”在第一點里指出,“兩岸複歸統一,不是主權和領土再造,而是結束政治對立。兩岸在事關維護一個中國框架這一原則問題上形成共同認知和一致立場,就有了構築政治互信的基石,什麼事情都好商量。”這句話恰好是與第六點里的一句話相呼應的,就是“為有利於兩岸協商談判、對彼此往來作出安排,兩岸可以就在國家尚未統一的特殊情況下的政治關係展開務實探討”。可以說,“胡六點”很有智慧地指出了擺脫兩岸政治僵局和困境的基本方向和路徑,一方面既要想辦法結束雙方的政治對立,這一狀況實際上早就存在且長期以來就是問題的實質,卻被一些人歪曲了;另一方面,現在及今後一段時間,兩岸雙方可以著手探討和協商“國家尚未統一的特殊情況下的政治關係”,這樣它邏輯性很強地對應著“結束雙方的政治對立”的目標,也意味著探討和協商的雙方均可以對“國家尚未統一的特殊情況下的政治關係”發表意見、提供解決方案,這樣就同樣邏輯性很強地對應著解決問題的出路。因為“國家尚未統一的特殊情況下的政治關係”實際上恰恰是長期以來兩岸所發生爭執的所在,如果雙方不就解決此問題達成共識,而是去爭執其他的問題,便可能找不到解決問題的出路,反而會在假命題上做無謂的碰撞,陷入“雲里霧里”自我迷糊。而一旦找到問題的所在、問題的實質,雙方可以在真問題上尋求真解決。
第四,“胡六點”對和平發展與和平統一的關係有嶄新的辯證論述。“胡六點”指出,“首先確保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這有利於兩岸同胞加強交流合作、融合感情,有利於兩岸累積互信、解決爭議,有利於兩岸經濟共同發展、共同繁榮,有利於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為此,我們要牢牢把握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主題,積極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實現全民族的團結、和諧、昌盛。我們應該把堅持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作為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政治基礎,把深化交流合作、推進協商談判作為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重要途徑,把促進兩岸同胞團結奮鬥作為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強大動力,攜手共進,戮力同心,努力開創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新局面”。這段重要講話對和平發展與和平統一的關係做了極為富有創意和新意的論述。應該說,和平發展與和平統一是辨證的關係,是互相緊密銜接、有效遞進的關係,而不是其中一個取代另一個的替代關係。和平統一是我們國家戰略的重要目標,和平發展是和平統一必然要經過的階段,只要我們堅持的是和平統一的目標,而不是簡單地樹立武力統一的目標,那麼和平發展是和平統一繞不過去的一個重要階段,也是不可避免要發生的一個過程。在某種意義上講,和平統一是我們在國家戰略上的終極目標,而和平發展是實現這一終極目標的基本過程。不能不要過程,而只要結果。事實上,恰恰是和平發展提供了兩岸進行有效整合的歷史機遇,會給和平統一奠定更堅實的基礎,創造更多更好的條件。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進程越好,離和平統一的目標就會越近,而不是相反。另一方面,我們還應看到,胡錦濤總書記和黨中央之所以把和平發展放到了“主題”這樣高的位置上,並把構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框架放到了兩岸雙方重要的戰略性任務的層次上,是因為和平發展在兩岸關係的意義上還有著更深的戰略含義。這就是,和平發展與和平統一都是為了兩岸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最大福祉,都是為了實現中華民族的振興。我們並不是為了統一而統一,而是為了實現比統一更高的目標。因為在實現和平統一後,我們仍然要保障兩岸人民的幸福,促進兩岸社會的發展,將國家發展提升到更高的境界。因此,和平發展與和平統一又是一對重叠性的概念,具有相互促進、相互提升的關係,而不是具有相互排斥的關係。在某種意義上講,和平發展是為了和平統一,而和平統一又是為了在統一後促進兩岸間的和平發展,也就是促進兩岸通過有效整合達到建設一個富強發達、社會進步、具有高度文明和政治修明的強大國家的目的。這樣,和平統一才是一個有血有肉的過程,和平統一才是一種有質量的統一。毋寧說,和平發展提升了和平統一的境界,豐富了它的內涵,提高了它的質量;在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基礎上,和平統一不僅會順利實現,而且不會有不必要的反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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