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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媒體觀察:日本政府的巨災應急管理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5-04 00:17:13  


  中評社北京5月4日電/此間學習時報刊載文章指出,3月11日13時46分,日本宮城縣東部海域發生9.0級地震,巨震引發了海嘯、火災、核洩漏等多重災害,造成了大量人員傷亡和巨額損失,但是日本中央政府災前準備較為充分,災時監測預警及時,應急指揮處置有力,避免了初期更大規模損失。這與日本重視總結災害經驗和教訓,積極做好巨災應急準備,定期舉辦中央政府應急演練,長期開展國民災害教育等措施息息相關。目前,災害處置中的核洩漏信息發布不及時、大面積停電、災民生活保障不力等嚴重問題也暴露出來,啟示我們需要更加注意研究和分析日本大地震的經驗、教訓及影響,在做好因應措施的同時,進一步完善我國的巨災應急管理體系建設。

  巨災應急管理決策機制

  日本政府對災害的處置,可依平時與災時加以區分。在中央一級,平時由內閣總理大臣召集相關部門以及公共部門(如日本銀行總裁、紅十字會會長、日本電信電話株式會社社長、日本放送協會會長等)共同參與中央防災會議,制定防災基本計劃與防災業務計劃;災害發生時則在中央設置“非常災害對策本部”加以因應。在地方一級,都(道府縣)與市(町、村)的地方首長和相關人士共同參與地區性的防災會議,並制定地區性防災計劃;災時則立即設置“災害對策本部”。

  從決策程序來看,日本政府採用中央——都(道府縣)——市(町村)三級制,各層級在平時都定期召開防災會議,制定防災計劃並貫徹執行。1995年阪神大地震發生後,有的日本專家仍認為自身中央集權形態的危機管理體系不如美國,具體表現在地方過度依賴中央防災,致使地方政府在防災應急的組織與能力上出現不足;另外,呆板地執行中央至地方三級體制的響應方式,致使回報的信息未能在緊急應急時成為正確決策的參考,反而成為救災的阻礙。由於在面臨重大災害時,內閣必須首先徵詢中央防災會議的意見,再召開內閣會議決議,延誤了救災的“黃金時間”這一問題現已經引起日本中央政府的高度重視。

  在此次日本大地震應對中,日本首相官邸的危機管理中心監測到地震信息後同時設立首相官邸對策室;岩手縣、宮城縣、青森縣政府同時設立地方政府災害對策指揮部,福島縣政府和茨城縣政府分別在震後19分鐘、24分鐘設立災害對策指揮部;13時50分,菅直人在首相官邸對策室召集各部門的應急管理緊急會議,並隨即設立“地震緊急對策本部”,指導全國抗震救災工作,下達確認災情和震情,確保居民的安全和採取初期避難措施,確保生命線和恢復交通,竭盡全力向災民提供確切信息等四項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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