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居屋已停建多年。復建的話題會被重新提起,且迫切需要落實,主要原因是香港回歸十四年來,房屋問題至今未能有效解決,且有惡化跡象;近年樓價急升,社會存在一大群無力在私人市場“上車”的夾心階層,他們要求復建居屋的呼聲愈來愈高。如果弱勢群體的住房問題搞不好,會變成政治問題,香港和中國內地的情況,沒有兩樣。
居屋,即居者有其屋,是香港獨有的一項房屋政策,曾為香港市民安居做出極大貢獻。該項計劃是香港政府的公共房屋計劃之一,由香港房屋委員會興建公營房屋,並以廉價售予低收入市民。計劃於1978年開始推行,為收入不足以購買私人樓宇的市民,提供出租公屋以外的自置居所選擇,亦可讓收入相對較高的公屋居民加快騰出公屋單位,供有需要人士居住。
1997年,金融風暴襲擊香港,樓價狂跌;2002年,政府認為私人住宅物業應由私人發展商以市場作主導興建,宣布無限期停止建造和售賣居屋。2005年起,多名立法會議員建議政府重新推出居者有其屋計劃,也有公屋居民寧願交出單位,希望能重新推出居屋。2010年夏,香港政府進行資助市民置業的公眾諮詢,初步發現大部份市民都希望復建居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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