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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9月12日“金門協議”的兩岸紅代表留影。圖左為大陸紅會代表,由近至遠依序為福州市紅會副會長方慶雲、福建紅會副會長計克良、大陸紅會前秘書長韓長林、前理事樂美真、前台灣事務部長張希林等5人;圖右台灣紅會代表,由近至遠依序為總會長陳長文(時任秘書長)、前副秘書長常松茂、前國際組主任徐祖安、中華戰略學會國防研究組召集人鄧定秩等4人。(台灣紅十字組織提供) |
中評社台北9月11日電(記者 倪鴻祥)1990年9月12日兩岸紅十字組織在金門簽署“金門協議”,解決偷渡客與刑事罪犯遣返事務等問題,兩岸紅會為見證這段歷史,當年簽署協議的代表,預訂9月21日舊地重遊。
“金門協議”是自1987年台灣開放民眾赴大陸探親後,處理兩岸事務所簽署的第一個協議,開啟兩岸事務制度化處理的先河,也是目前兩岸執行最久的協議。
當時參與“金門協議”談判與簽署的兩岸紅會代表,分別有台灣紅十字組織秘書長陳長文、副秘書長常松茂、國際組主任徐祖安、顧問鄧定秩等4人;大陸紅十字組織秘書長韓長林、理事樂美真、台灣事務部副部長張希林、福建紅十字副會長計克良、福州市紅十字副會長方慶雲等5人。
現任台灣紅十字組織總會長陳長文表示,偷渡客的遣返問題涉及人道,且符合紅會的使命宗旨,當時台灣主動與大陸紅十字會聯繫,立即得到正面回應。
陳長文表示,與其說“金門協議”對兩岸交流產生了什麼樣的影響、有什麼功績?倒不如說“金門協議”對兩岸當局產生了什麼樣的省思、對於人道的價值應該做出更具體的落實與實踐。
台灣紅十字組織也指出,根據“內政部移民署”統計,兩岸遣返人數由最多一年高達5000多人到近年來約200多人,顯示出兩岸往來的管道已更通暢也更為開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