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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框架”連接兩岸。 |
中評社╱題:探討兩岸政治問題應從討論“一中框架”的內涵開始 作者:李秘(上海),上海市公共關係研究院副院長、研究員
“台灣問題”的本質是一個政治問題,兩岸政治關係的重要性已無需贅言。在今天,兩岸關係要想更上層樓,政治問題已成為一個繞不開的問題。但是兩岸政治關係高度複雜、敏感,在討論這個問題上,要採取自下而上、先民間後官方的方式,先在民間取得共識,然後逐漸上升到官方層次。所以今年的對台工作會議提出,鼓勵兩岸學術界從民間角度就解決兩岸政治問題開展對話。那麼,兩岸學術界如何開展政治議題的對話,從什麼議題入手?這將關係到對話的成效乃至對話的成敗,所以需要我們預先進行思考和探討。
探討兩岸政治問題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兩岸關係要向縱深推進,兩岸公權力直接相互面對、彼此銜接是繞不過去的。首先是兩岸很多交流事務都需要雙方通過法律制度建設來進行規範,也需要雙方簽署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特別是“十八大報告”提出,兩岸要“商談建立兩岸軍事安全互信機制,穩定台海局勢;協商達成兩岸和平協議,開創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新前景”。這些具有高度政治性的議題都不是民間組織可以“代談”的事項,而必須是兩岸官方的直接對話和協商。這就牽涉到兩岸政治關係定位問題。而兩岸政治關係是兩岸關係的核心問題,也是最難處理的問題。故此,中共十八大報告提出,“希望雙方共同努力,探討國家尚未統一特殊情況下的兩岸政治關係,作出合情合理安排。”
按照國台辦王毅主任的解讀,“合情”就是照顧“彼此關切”,不搞“強加於人”,“合理”就是恪守“法理基礎”,不搞“兩個中國、一中一台”。那麼兩岸雙方的各自關切是什麼?兩岸關係的法理基礎又是什麼?大陸方面的關切是“大陸和台灣同屬於一個中國,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分割”,台灣方面的關切是兩岸互不隸屬,各自分治。而就法理基礎而言,《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在“前言”中提及“台灣是中國神聖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同時並沒有說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域的一部分。另一方面,依照“中華民國憲法”,“中華民國主權”涵蓋大陸和台灣,但是“憲法增修條文”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又將中國分為“自由地區和大陸地區”這兩個不同的政治統轄區。綜合彼此關切和法理基礎這兩個方面,我們可以看出,所謂“合情合理安排”,特指國家尚未統一特殊情況下的政治安排,這體現在兩點:第一,兩岸目前互不隸屬,各自分治;第二,兩岸同屬於一個中國。所以,既能體現“兩岸互不隸屬”,又能體現“兩岸同屬於一個中國”的安排,便是合情合理的安排,否則就不能說是合情合理的安排。在國家統一之前,兩岸之間的政治安排都既要體現兩岸同屬於一個中國,又要體現兩岸當前互不隸屬,要體現“一”(一個中國)和“二”(兩岸互不隸屬)之間的平衡。
這意味著,兩岸要探討政治議題,無論是兩岸學術界從民間角度進行的對話和討論,還是將來兩岸公權力部門的直接對話和協商,都要把“合情合理安排”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都要兼顧“一個中國”和國家尚未統一特殊情況下兩岸“互不隸屬”這兩個方面。
“一中框架”內涵是兩岸
開始政治對話的適當議題
要兼顧“一個中國”和“互不隸屬”這兩個方面,我們需要找到一個能夠將二者統一起來的論述,然後就該論述的具體內涵展開討論,並達成共識。在現有的各種表述中,“一中框架”是一個具有很強包容性的論述,能夠將“一個中國”和“互不隸屬”統一起來。
2008年12月31日,胡錦濤總書記在紀念《告台灣同胞書》發表30周年座談會上的講話正式提出了“一中框架”概念。他指出:“兩岸在事關維護一個中國框架這一原則問題上形成共同認知和一致立場,就有了構築政治互信的基石,什麼事情都好商量。”2012年7月,賈慶林主席在“第八屆兩岸經貿文化論壇”開幕式上的講話提出,“當前,增進政治互信就是要維護和鞏固一個中國的框架。兩岸雖然尚未統一,但中國的領土和主權沒有分裂。一個中國框架的核心是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國家,兩岸關係不是國與國的關係。兩岸從各自現行規定出發,確認這一客觀事實,形成共同認知,就確立、維護和鞏固了一個中國框架。在此基礎上,雙方可以求同存異,增強彼此包容性。”這是至今關於“一中框架”最為完整的表述。2012年11月,“一個中國框架”被寫進中國共產黨的“十八大”報告中,“兩岸雙方應恪守反對‘台獨’、堅持‘九二共識’的共同立場,增進維護一個中國框架的共同認知,在此基礎上求同存異。”王毅對此表示說,十八大報告“提出兩岸雙方應增進維護一個中國框架的共同認知,表明了我們希望在認同並堅持一個中國上尋求雙方的連接點,擴大彼此的共同點,增強相互的包容性,從而深化政治互信、加強良性互動,增添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前進動力。”①
從以上論述來看,“一中框架”繼承了“一中原則”中最核心的部分,即兩岸同屬於一個中國,但是又對“一中原則”進行了重要的發展。
1、相對於“一中原則”,“一中框架”側重於兩岸尚未統一特殊情況下的“一個中國”。
毛、鄧、江等三代中央領導集體都希望早日實現祖國統一,他們重點考慮的是“未來將怎樣”的問題,而沒有專門回答“現狀是什麼”的問題。而以胡錦濤為總書記的第四代領導集體則基於“反台獨”的需要,首先考慮的是“維持現狀”,所以他們必須先回答“現狀是什麼”的問題。思考角度的差異使得對“一個中國”認知也出現細微差異。第二代和第三代中央領導集體都注重“一個中國”在統一前後的“一致性”,而第四代領導集體在繼續強調和維護“一個中國”的同時,也突出了兩岸“在尚未統一特殊性況下”的特殊關係,即“特殊性”。胡錦濤在2005年3月的講話(即著名的“胡四點”)中提出“從1949年以來,儘管兩岸尚未統一,但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的事實從未改變,這就是兩岸關係的現狀”。這一表述提示,“尚未統一”和“兩岸同屬一個中國”是可以並存的。這樣,“一個中國”就要分為兩種情形:一種是“尚未統一”的一個中國,另一種是統一以後的一個中國。②
在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期,作為兩岸關係政治基礎的“一個中國”,顯然只能是“尚未統一”的一個中國。胡錦濤在“12.31講話”指出,“大陸和台灣儘管尚未統一,但不是中國領土和主權的分裂,而是上個世紀40年代中後期中國內戰遺留並延續的政治對立,這沒有改變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的事實。”他將此一事實稱為“一中框架”。2012年7月,全國政協主席賈慶林在“第八屆兩岸經貿文化論壇”開幕式上在表述“一中框架”時也指出,“兩岸雖然尚未統一,但中國的領土和主權沒有分裂。”由此可見,“一中框架”所體現的是“尚未統一的一個中國”,是國家尚未統一特殊情況下“一個中國”的實現形式。
2、相對於“一中原則”,“一中框架”強調從兩岸各自現行規定出發所形成的“一個中國”共識。
1945年中國收復台灣,“台灣的主權屬於中國”成為國際社會的基本共識和國際關係中的基本事實,“一個中國原則”完全符合國際法規範。但是近20年來,島內政治發生重大變化,台灣在“一個中國”問題上的立場不斷倒退。這個逆世界潮流而動的島內政治發展雖不會成功,但也對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增加了障礙。為了阻止島內的這股逆流,大陸除了通過“國際法”和國際準則來維護“一個中國”之外,也需要從兩岸自身中尋找維護“一個中國”的資源。這個資源就是兩岸現行的法律規定。所以賈慶林主席在“第八屆兩岸經貿文化論壇”開幕式上說,“兩岸從各自現行規定出發,確認這一客觀事實(指兩岸同屬於一個中國的事實),形成共同認知,就確立、維護和鞏固了一個中國框架”。由此可見,一中框架的重要特徵就是從雙方現行規定出發,將雙方對一個中國認知共同接受的部分連接起來,形成共同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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