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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批評馬英九坐在冷氣房通過國際公約制定相關施行法,“總統府”書面回應反擊。圖為11月25日馬英九到中部進行節能減碳之旅情形。(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12月11日電(記者 倪鴻祥) 民進黨主席、“總統”候選人蔡英文10日在臉書貼文批評馬英九“坐在冷氣房通過國際人權公約、制定相關施行法”。“總統府”發言人陳以信11日下午書面回應,批評民進黨“自己做不到,就說別人不好”的酸葡萄心理作祟;如果蔡英文真正支持,就應該挺身支持這些行動,而不是只做一個“酸民”。
陳以信下午針對蔡英文在臉書上批評馬英九的內容作出書面回應,回應內容字句尖銳,充滿反擊意味,以下是他書面回應全文內容:
針對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公開嘲諷馬英九“坐在冷氣房通過國際人權公約、制定相關施行法”,對此“總統府”發言人陳以信今(11)日表達“強烈遺憾”,批評民進黨是“自己做不到,就說別人不好”的酸葡萄心理作祟。
陳以信指出,民進黨號稱民主政黨,可是執政8年,卻沒有批准兩項聯合國國際人權公約,而馬英九上任僅一年,就完成批准與施行法的制訂,民進黨因吃味而冷嘲熱諷,恰恰反映出民進黨的狹小氣度與格局。
陳以信舉出實例批評,蔡主席違反民主與人權的案例所在多有。他指出,“民國”97年11月,當時蔡主席才上任半年,就發動暴力抗爭的“圍城行動”,造成民眾攻擊警察的流血不幸事件。其後蔡主席更不斷要民進黨“立院”黨團,藉由各種荒謬理由,以暴力方式霸占“立法院”主席台,癱瘓“國會”正常議事,七年多來竟然累計高達93次。去年3月22日晚上,激進民眾暴力占據“行政院”時,蔡主席無視民主法治精神,竟還前往現場聲援暴力行為。尤其蔡主席放任民進黨內充斥各種族群歧視言論,縱容民進黨“立院”黨團針對族群差異採取歧視性行動(如近期反對“陸生納保”),顯然蔡主席與民進黨所作所為才是對台灣民主與人權最大的霸凌。
對於兩項公約,陳以信補充說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係聯合國於1966年決議通過並開放會員國簽署,“我國”於1967年正式簽署,惜“我國”於1971年失去聯合國代表權,始終未完成國內批准程序。但馬英九在“民國”98年5月分別簽署兩項人權公約的批准書,並送聯合國祕書處存放。“立法院”也在同年四月三讀通過該兩項公約的施行法,將兩項公約“國內法化”,馬英九此舉意義重大,代表“中華民國”正式向全世界宣示保障人權之決心與作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