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6月28日電/兩岸兩會明(29)日將在重慶洽簽經濟協議(ECFA),據瞭解,ECFA文本大致勾勒兩岸經貿互動新框架,透過條文設計,台灣17敏感產業將爭得十年以上調適期,同時還保留日後上告世貿組織(WTO)權益。
台灣經濟日報報道,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今天率團前往重慶,明天將與大陸海協會長陳雲林洽簽ECFA。前四次ECFA協商中,台方未能如願讓ECFA在最末協商升級為“次長級”談判,不過,台灣“經濟部次長”梁國新後天也上桌參加江陳會談,並見證兩岸洽簽ECFA 。
但據瞭解,大陸商務部最高代表仍是與台灣“經濟部國貿局長”黃志鵬相對應的商務部台港司長唐煒。台灣參與江陳會談的“次長級官員”,還有“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勳。
ECFA第四輪協商上周在圓山飯店落幕,台灣“經濟部”明天將完整公布兩岸共800多項提列早收清單項目及降稅期程,以便台灣廠商因應。
台灣經貿官員說,外界多將焦點擺在早收清單上,其實文本也有玄機。
官員口中的“玄機”有二,一是兩岸在過去半年來的協商中,大陸亟欲比照“東協加一”框架協定,在條文上排除台灣日後透過WTO解決兩岸經貿爭端,不過,在台灣力守下,仍透過文本的“例外”規定,保留了雙方各自在WTO的完整權益。
在兩岸未洽簽ECFA前,台方曾三度透過WTO,狀告大陸毛巾、鞋襪及“過氧化苯甲醯”(保麗龍原料)傾銷台灣,並課徵懲罰性關稅;大陸也曾就丁二醇、乙醇胺等,對台啟動反傾銷調查。東協與大陸則是相互約定,雙方的爭端不上告WTO,區域經貿爭端由區域解決。
第二個玄機則是,為了替台弱勢產業拉長自由化調適期,雙方在文本上,是以減少或消除“實質多數貨品障礙”與“涵蓋眾多部門”限制措施,避免引用與WTO“絕大多數貿易原則”(SAT)相同的字眼。
SAT即外界常理解的十年間要有90%貨品達到零關稅,官員表示,“十年、90%的規定,在WTO還未有定論,但免夜長夢多,文字上是採較寬鬆定義,”、“日後的產業調適期,一定會超過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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