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0月5日電/把陳水扁一家送上法庭的檢察官陳瑞仁今天(5日)表示,他的農地大半面積種植蔬果,建物也只有一鐵皮農具間,與蘇嘉全的農舍完全不同,蘇嘉全的農舍問題,應回歸法律面探討。
中央社報導,民進黨“副總統”參選人蘇嘉全農舍問題延燒,“農委會”除認為農地的9成應作為農用,才符合農舍外,也認為農舍申請人應為農民。蘇嘉全今天舉曾偵辦“國務機要費案”的檢察官陳瑞仁為例表示,陳瑞仁在新竹也有農舍、做農業,“檢察官可以,為什麼公務員不可以”。
陳瑞仁表示,他於2006年1月間在新竹縣橫山鄉購買農地1,000餘坪,當時農發條例已開放農地買買,一切過程合法。同年8月間,他再向新竹縣農業局申請興建“農業資材室”,同年10月4日獲准,一直使用到今天。
他強調,農業資材室就是俗稱的農具間,面積42平方公尺,約13坪,是鐵皮造,不需要申請建築執照,與蘇嘉全家申請建照興建的農舍完全不同。至於自己的農地,除仍有部分是雜草外,大半土地都用於種植絲瓜、玉米、筊白筍等。
陳瑞仁說,他與妻小及母親公餘時合力除草整地,種植果樹與當令蔬菜,因從未噴灑農藥,收成雖不佳,但樂在其中,公務員在職時以“假日農夫”方式經營農場做為日後退休安身之處,實符合自古以來知識份子“解甲歸田”的人文思想,若一切合法,應該就沒有特權可言,但蘇嘉全的農舍問題,應回歸法律面探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