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13日電(評論員 喬新生)2016年7月12日,聯合國海洋法仲裁委員會仲裁庭就菲律賓提出的中國南海仲裁案作出裁決。特別仲裁庭隨即發出新聞稿,公布裁決的要點。
不出人們意料,聯合國海洋法仲裁委員會仲裁庭徹底否定了中國在南海地區的歷史性權利,並且對中國在南海地區主張權利的一系列行為合法性進行審查。這是一個赤裸裸地侵犯中國主權的仲裁,同時也是小國在某些大國支持下利用不合理規則向中國主權和海洋權益發起挑戰的行為。
聯合國海洋法仲裁委員會仲裁庭發布的新聞稿聲稱,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附件七組成的仲裁庭就菲律賓共和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提起的仲裁案件作出一致裁決。裁決涉及中國南海歷史性權利和海洋權利的淵源,涉及南海島嶼地位及其能產生的海洋權利,涉及菲律賓聲稱違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中國某些行為的合法性問題。考慮到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對強制爭端解決的限制性規定,仲裁庭強調,它既不對任何涉及陸地領土主權的問題進行裁決,也不會劃定當事人雙方之間的任何邊界。
對於中國聲明不接受不參與由菲律賓單方面提起的仲裁,聯合國海洋法仲裁委員會仲裁庭援引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288條的規定:對於法院或者仲裁庭是否具有管轄權如果發生爭端,這一問題應由該法院或者仲裁庭加以裁定。聯合國海洋法仲裁委員會仲裁庭2015年10月29日作出關於管轄權和可受理問題的裁決,對管轄權問題進行裁決。2015年11月24日至30日,聯合國海洋法仲裁委員會仲裁庭對實體問題開庭審理。
聯合國海洋法仲裁委員會仲裁庭對中國主張的歷史性權利,對中國南海的島礁地位,對中國行為的合法性,對海洋環境的損害等問題作出裁決。西方新聞媒體報道,這份裁決以菲律賓勝訴而告終。可以毫不客氣地說,這是近幾年來中國在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問題上所遭遇的最大國際挑戰。中國不承認聯合國海洋法仲裁委員會常設仲裁庭作出的裁決,但是,這份裁決所提出的問題值得中國學術界認真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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