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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獨”分子如果坐進立法會,必將是香港的災難。 |
中評社香港7月20日電(評論員 鉄舸)香港特區選舉管理委員會就2016年立法會選舉發出聲明:,參選人須在提名期內依照法律要求提交提名表格。提名表格載有一項聲明,示明參選人會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否則參選人不得獲有效提名為候選人。任何參選人須按照法定的提名程序在提名表格內簽署該項聲明。參選和簽署提名表格及上述聲明是嚴肅的作為,所以參選人在簽署聲明時須清楚明白相關內容和法律後果。如在表格內作出虛假聲明,須負上刑責。
此一原本就是《基本法》的題中之義、經選舉管理委員會依法合理強調的提名表格,戳到了激進反對派大政客特別是以“港獨”標榜自己的某些準備報名參加本屆香港立法會選舉的小“政混”的痛處,對這個提名表格加以曲解、抹黑、謾駡、污衊的言論不絕於耳。
我們認為,這個意在排除“港獨”分子參選立法會、危害國家安全的選舉安排,是香港特區政府依法在遏制“港獨”方面釋出的明確信號,對香港的長遠繁榮穩定非常重要。對於反對派政客與“政混”的言論,需要嚴厲駁斥,避免謬種流傳。
首先,排除“港獨”是《基本法》的根本原則。《基本法》開宗明義,在第一條就明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就是說,“港獨”分子的追求,與《基本法》完全抵觸,不可能被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