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9月23日電/陳水扁涉及多項貪污案件,台北地方法院11日宣判,已完成卷證整理,確定明天上午移審台灣高等法院,屆時陳水扁是否再度羈押、延押,成為各界關注焦點。
中央社報導,陳水扁家涉及“國務機要費案”、竹科龍潭購地案、南港展覽館案、洗錢案、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給款案、前101董事長陳敏薰人事案,台北地院11日一審判決,陳水扁與吳淑珍均被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北院今天指出,特偵組和被告已分別提起上訴。在收到特偵組上訴部分,被上訴的被告包括陳水扁、吳淑珍、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媳婦黃睿靚、前“總統府”專員陳鎮慧、扁家友人蔡銘哲、前力拓營造負責人郭銓慶等7人。
在被告提起上訴部分,北院表示已收到陳水扁、吳淑珍、陳致中、黃睿靚、蔡銘哲、郭銓慶、前科管局長李界木、吳淑珍哥哥吳景茂、嫂嫂陳俊英、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前“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的上訴狀,僅未收到陳鎮慧與扁家友人蔡銘杰2人的上訴狀。 |